《八公山豆腐文化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A07街区局部地块动态维护方案》公示

调查状态:已截止 征集时间:2020-08-26 00:00 截止日期:2020-09-26 00:00


为合理优化八公山区豆腐文化产业园区用地布局,促进园区建设和经济发展,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委托淮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八公山豆腐文化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A07街区局部地块动态维护方案》,为下一步土地使用和建设管理提供依据,现依法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A07街区局部地块(A07-027~A07-034)位于八公山区山王镇毕岗村,东至毕岗村,西至铁路,南至园区4号路,北至园区2号路。规划地块总面积12.72公顷(约190.8亩)。用地现状主要为未利用空地。

二、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 规划控制指标:A07-027A07-028A07-029A07-031地块同原控规,未调整。

A07-030-1地块:二类工业用地,0.76公顷(11.40亩)。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0米。

A07-030-2地块:一类仓储物流用地,1.39公顷(20.85亩)。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0米。

A07-032-1地块:二类工业用地,3.30公顷(49.50亩)。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0脱硫塔限高45米

A07-032-2地块:一类仓储物流用地,0.20公顷(3.00亩)。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0米。

A07-033地块:二类工业用地,2.16公顷(32.40亩)。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0米。

A07-034地块:二类工业用地,2.63公顷(39.45亩)。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0米。

2.地块建筑间距及退界控制 

地块内建筑退让园区三号东路(15米)、园区四号路(20米)、园区七号路(7米)、园区八号路(15米)均不小于5米。

建筑退让110千伏高压走廊不小于5米。脱硫塔退让周边建、构筑物(含高压线)应满足安全要求。建筑退让其余用地边界不小于3米,退让35千伏架空线及铁路线应满足《淮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四、公示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26日 

五、规划咨询电话:0554-5616613 

六、附图:1. 区域位置图












2. 地块控规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