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用地征收补偿安置
信件编号: | 20200927001 | 来信时间: | 2020-09-27 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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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杨**** |
内容: | 领导你好: 我是潘集区转唐社区当地的老百姓,我想请问下关于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是依据我市的哪个文件来参考对比的?近期我们转塘社区在征收土地,想问下具体是多少钱一亩请领导给予答复!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0-09-29 16:46
答复意见:
我市目前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综合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潘集区夹沟镇执行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8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区片综合地价的60%,集体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府﹝2015﹞95号),补偿安置执行《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淮府﹝2013﹞39号)。以上文件均可在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