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一矿铁路以南收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煤矿去产能后收储地块的利用,落实《淮南市煤系固废物利用产业发展行动规划》要求,推进煤系固废物利用产业基地建设,经潘集区政府申请,编制了《潘一矿铁路以南收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管理要求及相关控制指标,为下一步土地使用和建设管理提供依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地块位于潘集区潘一矿范围内,潘一矿运煤专用铁路以南,紧邻225省道,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54.18公顷(约812.70亩)。
二、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用地布局
地块共划分为12个地块,即PYKN-01、PYKN-02、PYKN-03、…、PYKN-12地块。PYKN-01、PYKN-02为铁路用地(H21);PYKN-03、PYKN-04、PYKN-05均为防护绿地(G2);PYKN-06为二类工业用地(M2);PYKN-07、08为防护绿地;PYKN-09为供电用地(U12);PYKN-10、PYKN-12均为防洪设施用地(U32);PYKN-11为排水设施用地(U21)。
2、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54.18公顷(812.70亩)(其中包含道路用地面积2.04公顷(30.64亩))。
PYKN-01:铁路用地(H21),用地面积70982.88㎡(106.47亩),为现状地块;
PYKN-02:铁路用地(H21),用地面积1512.14㎡(2.27亩),为现状地块;
PYKN-03: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6214.99㎡(9.32亩);
PYKN-04: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13216.60㎡(19.82亩);
PYKN-05: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9670.22㎡(14.51亩);
PYKN-06: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363101.44㎡(544.65亩),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PYKN-07: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5442.96㎡(8.16亩);
PYKN-08: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8088.84㎡(12.13亩);
PYKN-09:供电用地(U12),用地面积33769.20㎡(50.65亩),为现状地块;
PYKN-10:防洪设施用地(U32),用地面积3661.84㎡(5.49亩),为现状地块;
PYKN-11:排水设施用地(U21),用地面积2609.69㎡(3.91亩),为现状地块;
PYKN-12:防洪设施用地(U32),用地面积3228.99㎡(4.84亩),为现状地块;
地块内道路用地面积2.04公顷(30.64亩)。
3、道路交通控制
规划区周边规划道路路红线宽度15米。
停车位指标:机动车停车位工业按0.2辆/100㎡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工业按1辆/100㎡建筑面积配置。
4、地块建筑间距及退界控制
建筑退让线规划道路红线(15米)不小于5米,退让地块北侧铁路不小于20米,退让防护绿地不小于5米,相邻地块建筑退界应满足日照间距要求和消防要求;规划中未列出的地界退让、建筑物间距等其它相关要求应按照《淮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相关规范执行。
5、配套设施控制
在二类工业用地(M2)PYKN-06地块内,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置变电房、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各一处。
三、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四、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6日
五、规划咨询电话:0554-4989139
六、附图:
1、现状区位
2、规划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