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公告不细化统一,矛盾突出
信件编号: | 20201215001 | 来信时间: | 2020-12-15 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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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问题反映 | 姓名: | 孙**** |
内容: | 为何淮南市其他所有区域征地公告中都涉及到支付对象,唯独寿县征地公告中没有支付对象?其他所有区域征地公告中都规定支付对象:征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其中:土地补偿费70%部分、安置补助费的全部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因为这一问题导致我村民组2018年征地至今土地补偿款不能遵循支付对象的方式发放到户。请问补偿款何时才能按这种支付对象发放到户?何时才能解决?快3年了,补偿款就因为这一原因导致问题没办法解决,矛盾日益突出!请相关领导予以重视,不然怎么才能维稳?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0-12-16 16:07
答复意见: 一、公告中无支付对象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明确了补偿标准和位置,补偿对象即是公告中建设用地位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土地补偿费的70%部分、安置补助费的全部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该规定是依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皖国土资[2011]1号)文制定,寿县的土地补偿费支付,根据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情况安排,未明确要求按70%支付,所以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按要求公布统一年产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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