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4-15 15:38 来源: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淮南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南市统计局

 

2018年9月,我市根据国务院和省统一部署,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市43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3.37万公顷(500.56万亩)。其中,水田28.04万公顷(420.63万亩),占84.03%;水浇地0.71万公顷(10.67万亩),占2.13%;旱地4.62万公顷(69.26万亩),占13.84%。主要分布在寿县、凤台县、潘集区,占全市耕地的88.3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1.52万公顷(472.79万亩),占全市耕地的94.4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75万公顷(26.31万亩),占5.26%;位于6度坡度以上的耕地0.10万公顷(1.46万亩),占0.29%。

(二)种植园用地0.33万公顷(4.93万亩)。其中,果园0.26万公顷(3.93万亩),占79.60%;其他园地0.07万公顷(1万亩),占20.40%。主要分布在寿县、凤台县、八公山区,占全市种植园用地的74.03%。

(三)林地2.02万公顷(30.3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49万公顷(22.28万亩),占73.53%;其他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0.53万公顷(8.02万亩),占26.47%。主要分布在寿县、凤台县、大通区,占全市林地的69.76%。

(四)草地0.10万公顷(1.55万亩)。其中,其他草地0.10万公顷(1.55万亩),占100%。主要分布在寿县、大通区、潘集区,占全市草地的67.95%。

(五)湿地0.24万公顷(3.6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0.24万公顷(3.61万亩),占100%。主要分布在寿县、潘集区、凤台县,占全市湿地的89.7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52万公顷(112.8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0.90万公顷(13.45万亩),占11.91%;建制镇用地1.02万公顷(15.48万亩),占13.72%;村庄用地5.18万公顷(77.65万亩),占68.80%;采矿用地0.36万公顷(5.37万亩),占4.7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6万公顷(0.91万亩),占0.81%。

(七)交通运输用地1.37万公顷(20.4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10万公顷(1.50万亩),占7.34%;公路用地0.56万公顷(8.28万亩),占40.37%;农村道路0.70万公顷(10.53万亩),占51.42%;港口码头用地0.01万公顷(0.18万亩),占0.8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06万公顷(150.9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19万公顷(17.78万亩),占11.78%;湖泊水面2.69万公顷(40.38万亩),占26.76%;水库水面0.22万公顷(3.35万亩),占2.22%;坑塘水面3.88万公顷(58.17万亩),占38.55%;沟渠1.62万公顷(24.32万亩),占16.12%;水工建筑用地0.46万公顷(6.90万亩),占4.57%。主要分布在寿县、凤台县、潘集区,占全市水域的81.61%。

“三调”全面查清了我市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权属状况和地类变化情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市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守牢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生态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土地用途管制,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通过开展本次国土调查工作,全面获取了覆盖全市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了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各类成果。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作为制定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为淮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