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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寿县安丰镇青城等两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市级初验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03-15 10:45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次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背景颜色:


淮国土资〔2019〕68号

000

寿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安徽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皖国土资〔2006〕210号)、《安徽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皖国土资〔2009〕155号)等规定,2019年1月24日,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土地整理中心、寿县国土资源局组成项目市级初验组,对寿县安丰镇青城等两个村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市级初验,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形成了《安丰镇青城等两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市级初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请按《意见》要求,指导安丰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逐条落实整改任务,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市局及时汇报整改方案,力争在4月底前通过市级复验。

附:寿县安丰镇青城等两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市级初验意见


2019年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淮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25日印发



寿县安丰镇青城等两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市级初验意见


根据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申请淮南市寿县安丰镇等三个土地整理项目初验的请示》(寿国土资〔2019〕21号),2019年1月24日,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土地整理中心、寿县国土资源局组成项目市级初验组,对寿县安丰镇青城等两个村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市级初验。该项目2007年经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批准(财建〔2007〕547号),建设规模582.79公顷,项目投资977.3万元,新增耕地23.36公顷。市级初验组内业查验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审核、财务决算和审计报告等档案资料,以及集中汇报情况,检查“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制度制定与执行、组织领导与工程监管、预算执行与资金管理、档案建立与管理,以及村民权益维护与保障等方面实施与落实情况; 外业利用项目现状图、项目规划图、项目竣工图、单体工程设计图,采取全面核实与典型抽样相结合的方式,核实项目规划工程的建设位置、数量、质量、标识等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区整体实施效果,并走访当地群众了解权益保障与工程效果情况。通过项目内业和外业核查,市级初验组认为该项目竣工图上标注的主要工程现场已无法找到,项目主体工程已无法核实,不能通过市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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