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打赢蓝天保卫战暨露天矿山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局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打赢蓝天保卫战暨露天矿山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
2020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8日印发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打赢蓝天保卫战暨露天矿山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加快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对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五大发展美好淮南具有重要意义。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2018〕118号)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反馈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蓝天保卫战及煤系固体废弃物专项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开始对矿山整顿清理,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开展绿色矿山管控,推进露天矿山治理工作;并利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煤系固体废弃物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通过这次整治,加强煤系固体废弃物产生、储存、转移、处置、利用等关键环节监管,加强部门区域之间的联动监管,加大煤系固体废弃物源头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开展煤系固体废弃物生态修复,“疏堵结合”推进煤系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尽快落地。建立长效机制,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矿山整顿清理
截至2019年底,全市地方小煤矿和非金属小矿山已全部关闭,下一阶段的任务主要是严厉打击无证采矿等违法行为。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进行擅自采矿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限期清理原场地内生产设备,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部门:矿业权管理科)
(二)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严格用地准入,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目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的监管过程中要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积极运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市土储中心)
(三)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根据《淮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应急响应措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除应急抢险外,通知自然资源系统监管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停止施工并做好防尘降尘措施。(责任部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市土地整理中心)
(四)开展绿色矿山创建
细化创建要求,充分调动矿山企业参与绿色矿山创建和申报的积极性,引导企业从“要我建”向“我要建”的态势转变;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严格审查把关,科学制定评估评分标准,确保申报项目质量。(责任部门:矿业权管理科)
(五)推进露天矿山治理
联合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覆土复绿、减尘抑尘等措施。制定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年度计划,对账销号。(责任部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六)加强煤矸石堆场整治
全面排查煤矸石堆场情况,分类建立台账,涉及取缔关闭的,要关停取缔到位,涉及违法行为的,要实施行政处罚,涉及整改规范的,要符合标准要求、法律规定。(责任部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各县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使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孙跃山同志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业务科室、相关事业单位和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张家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落实、督导检查及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自然资源系统作为“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成员单位,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局属各责任单位根据方案确定的重点,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开展摸底排查,发现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夯实责任,抓实抓牢,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针对查处的问题线索,各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调查,逐一理清责任,对负有监管的单位和个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追究责任,进一步强化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典型做法,曝光反面案例,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重大舆情的监测和快速反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的问题。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每周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及突发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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