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构建落实农村建房“八不准”常态化机制

发布日期:2020-08-18 15:48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首席记者 洪曙光 通讯员 赵亮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精神,8月17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常态化广泛宣传、执法监管、曝光典型案例、月报告机制,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广泛开展宣传。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八不准”,既要使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也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平台,结合普法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让《通知》内容进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规建房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知》要求,强化执法监管。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监管、部门协作,充分发挥乡镇村组的前沿哨所作用,利用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动态巡查和遥感监测等方式,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处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复垦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通知》强调,曝光典型案例,严格监督检查。为向社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治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坚定决心,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各市要选取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达到曝光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守住耕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