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7 15:44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广泛开展宣传

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八不准”相关规定,既要使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更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力量,要结合普法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让《通知》内容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规建房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执法监管

要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监管、部门协作,充分发挥乡镇村组的前沿哨所作用,充分利用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动态巡查和遥感监测等方式,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复垦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三、曝光典型案例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保护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为向社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治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坚定决心,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各市要选取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达到曝光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严格监督检查

要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