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
皖自然资矿保函〔2021〕4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月11日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