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三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目录
前 言... 1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 2
(一)镇域概况... 2
(二)经济社会概况... 2
(三)土地利用概况... 2
二、规划实施情况... 5
(一)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 5
(二)基本农田保护与划定情况... 5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变化情况... 5
(四)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 6
(五)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6
(六)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实施情况... 6
(七)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7
三、规划调整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8
(一)指导思想... 8
(二)调整原则... 8
(三)规划依据... 9
(四)规划期限... 12
(五)规划范围... 12
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情况... 13
(一)主要规划调控指标调整... 13
(二)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3
(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5
五、“三线”划定... 18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18
(二)生态保护红线... 18
(三)城市开发边界... 19
六、规划重点项目安排... 21
(一)交通工程... 21
(二)客运站枢纽项目... 21
(三)环保项目... 21
(四)旅游项目... 21
七、土地用途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22
(一)土地用途分区... 22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24
八、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 27
(一)规划调整方案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27
(二)规划调整方案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27
(三)规划调整方案对环境影响分析... 28
(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28
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0
(一)行政措施... 30
(二)经济措施... 30
(三)技术措施... 31
(四)社会措施... 31
附表 33
表1三和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33
表2 三和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4
表3三和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35
表4 三和镇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36
表5 三和镇“三线”划定面价统计表... 37
表6 三和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8
前 言
《淮南市田家庵区三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8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自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城镇发展的用地需求、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三和镇实际,三和镇组织开展了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调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合理安排落实“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
(一)镇域概况
三和镇位于舜耕山脚下,与市区仅一山之隔,东与大通区孔店乡一线,南与曹庵镇毗邻,西于谢家集区杨公镇、孤堆乡接壤,206国道贯穿其境,北距淮河4公里,南离合肥骆岗机场97公里,水陆空交通较为便捷。
(二)经济社会概况
三和镇粮食作物以稻、麦为大宗,玉米、豆类、山芋次之,经济作物有花生、油菜、棉花、大棚蔬菜、西瓜等,养殖业比较发达,享有淮南市“菜篮子、果盘子、米袋子、肉案子、鱼池子”美誉。
国有、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淮南市伟业家具有限公司、淮南市山河木业有限公司、顺辉锚固有限公司、金翔工贸有限公司等30多家企业入驻三和,矿业集团、淮化集团、联华集团、金大陆集团、淮南市建筑公司、路桥公司等一批有实力的大集团、大企业也在三和投资兴业。个私经济异军突起,带动了商业经济的快速发展,集镇规模急剧扩大。
(三)土地利用概况
1. 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末,三和镇土地总面积6881.29公顷。其中农用地4005.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20%;建设用地2873.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76%;其他用地2.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
(1)农用地
2014年末,三和镇农用地4005.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20%。其中耕地面积2846.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37%;园地面积69.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林地面积518.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4%,其他农用地569.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8%。
(2)建设用地
2014年末,三和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626.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17%。其中城镇用地2141.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12%;农村居民点450.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5%;采矿用地3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6%。
交通水利用地242.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3%。
(3)其他土地
2014年末,三和镇水域1.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自然保留地1.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2%。
2. 土地利用特点及问题
(1)人增地减,用地矛盾突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提高,建设用地不断增加,不仅占用了一定数量的耕地,而且绝大多数为优质良田,全镇人口与耕地呈逆向增减。
(2)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补充耕地难度增大
2014年末,全镇其他土地2.78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04%,受地形地貌条件的限制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开发利用的难度较大。
(3)土地资源紧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三和镇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山南新区的开发建设,全镇各类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工矿用地和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同时,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三和镇可用于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二、规划实施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
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三和镇实有耕地面积为2846.66公顷,比耕地保护目标2279.75公顷多566.91公顷,完成了耕地保护目标。
(二)基本农田保护与划定情况
2014年,全镇实际划定基本农田236.79公顷,较《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35.81公顷多0.98公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变化情况
《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667.3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2480.54公顷、1704.89公顷、1186.83公顷以内。
2014年,全镇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873.36公顷,规划规模剩余794.0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626.68公顷,超出规划规模146.1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176.24公顷,超出规划规模471.3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46.68公顷,规划规模剩余940.15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均未突破《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突破《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四)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
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2695.5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分别为2608.26公顷、1976.85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累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1495.92公顷,规划增量剩余1199.6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使用1485.35公顷,规划增量剩余1122.9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使用1226.98公顷,规划增量剩余749.87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均未突破规划目标。
(五)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规划2020年,三和镇园地、林地面积分别达到23.45公顷、201.90公顷。
2014年底,全镇园、林地面积分别为69.76公顷、518.89公顷。园地面积较规划2020年多46.31公顷,林地面积较规划2020年多316.99公顷。
(六)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实施情况
规划2020年,三和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51.00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镇未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未完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土地整治力度有待加强。
(七)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三和镇完成合淮阜高速公路建设;完成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淮南市污泥处置项目、淮南市东部中水回用项目已完工。
三、规划调整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
(二)调整原则
1.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根据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 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原则,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除因国家、省级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外,其余耕地均予以保护,并将其中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3. 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4.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5.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与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充分衔接。
(三)规划依据
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 文件通知
(1)《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号);
(6)《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规函〔2011〕6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10)《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1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1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
(1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
(1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799号)。
(16)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淮国土资〔2016〕399号)。
3. 技术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
(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3)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4)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5)《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
4. 相关规划
(1)《淮南市“多规合一”规划(2015-2030年)》;
(2)《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3)《淮南市采煤塌陷村庄土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3-2017年)》;
(4)《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5)《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6)《淮南市田家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7)《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8)《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9)《田家庵区三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其他相关规划。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本次调整完善工作重点对2015-2020年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安排。
(五)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包括三和镇行政辖区在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881.29公顷。
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情况
(一)主要规划调控指标调整
根据《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区级方案》),全镇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为1730.10公顷,较原规划目标减少了549.6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911.41公顷,较原规划目标增加675.6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4067.31公顷,较原规划目标增加了399.9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3709.03公顷,较原规划目标增加了1228.49公顷;其他各项指标调整情况见附表1。
(二)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 耕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1)耕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
2014年现状耕地面积2846.66公顷,2015-2020年规划期间,全镇减少耕地1116.56公顷。规划调整后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730.10公顷。
(2)耕地利用布局优化情况
①新增耕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结合《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成果,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整理,努力恢复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39.00公顷,分布在徐洼村、徐马村等。
②减少耕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规划期间新增城镇村、工矿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155.56公顷,主要分布在三和镇所属中心城区范围的舜耕村、姚皋村、土楼村等。
2. 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保持三和镇现有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依据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全镇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
将现状地类为非耕地、耕地质量等别较低、质量较差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2014年变更调查中地类已发生变更、建设预留的基本农田调出;同时为实现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满足三和镇生产、生活需要,遵循“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较高、优质高产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的原则,将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全镇平均水平以上的现状优质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
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全镇共划入基本农田676.44公顷。调整后全镇保护面积为913.23公顷,比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911.41公顷多1.82公顷。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
3. 园林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园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
2014年现状园地面积69.76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园地64.27公顷,较调整前(23.45公顷)增加40.82公顷,较2014年现状减少5.49公顷。
(2)林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
2014年现状林地面积518.89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林地面积达到519.25公顷,较调整前(201.90公顷)增加317.35公顷,较2014年现状增加0.36公顷。
(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 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
(1)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完善,落实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797.48公顷,其中2657.61公顷用于三和镇所属中心城区范围的舜耕村、姚皋村、土楼村等建设,139.87公顷用于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及其他项目建设。
(2)城乡建设用地
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3709.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90%,比2014年净增加1082.35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3367.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94%。
农村居民点用地: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41.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6%。
(3)交通水利用地
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规模达到354.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5%,比2014年净增加111.81公顷。
(4)其他建设用地
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达到3.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5%,比2014年净减少0.21公顷。
(5)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剩余空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比调整前增加101.93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分别为2797.48公顷、2772.79公顷和2503.54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分别为1495.92顷、1485.35公顷、1226.98公顷。2015-2020年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分别剩余1301.56公顷、1287.44公顷、1276.56公顷。
2. 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城镇建设用地。
按照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合理调整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此次调整完善在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将《规划》中城乡建设用地区内短期不具备开发条件、近期没有建设计划和项目落地的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调出,调整到近期急需建设的区域,以保障三和镇城乡建设需要。
调整后全镇城镇用地规模为3367.81公顷,主要分布在三和镇所属中心城区范围的舜耕村、姚皋村、土楼村等。
(2)农村居民点用地。
此次调整完善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新增用地指标,根据三和镇建设的需要,对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三和镇大部分位于中心城区,位于城市周边及边缘农村居民点进行城镇化,规划后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341.22公顷,比2014年减少109.22公顷。通过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缩并减少的政策,逐步构建城乡一体化用地配置新格局。
(3)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
按照集镇功能区定位,加强生产、生活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合理保障集镇独立于城镇和农村居民点之外的采矿、采石等采矿项目用地,以及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风电场、变电站、加油站、污染性工业项目等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用地。合理调整规划单独选址项目情况。
(4)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生态影响情况
结合淮南市生态保护规划,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规划建设用地布局避开了河流等水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
五、“三线”划定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1. 划定依据
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三和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主要依据《淮南市田家庵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线。
2. 划定范围
三和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内基本农田总规模913.23公顷,现状全部为耕地。其中水田547.93公顷,占划定总面积的60.00%;水浇地1.53公顷,占划定总面积的0.17%;旱地363.77公顷,占划定总面积的39.83%。
3. 管控规则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推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周边零星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应当逐步整理为基本农田;除交通、水利、能源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红线内不得安排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二)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1. 划定依据
与三和镇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现状及城市规划、区域生态保护相关规划相协调,尽可能保持已建各类保护区边界,与各部门管理边界相衔接,同时结合山脉、河流、地貌单元、植被等要素保留自然地理边界,保持森林、草地、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2. 划定范围
在《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保护区核心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控。本方案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62.47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5.27%。
3. 管控规则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用地不可转换为非生态用地,生态保护的主体对象保持相对稳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能够持续稳定发挥,退化生态系统功能得到不断改善;生态保护红线区边界保持相对固定,区域面积规模不可随意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林地、草地、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地方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红线区共同履行监管职责。
(三)城市开发边界
与同期城市建设规划批准范围衔接;满足2020年城市人口增长对各类生活空间用地的需要;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三线”划定在空间上不重叠。
1. 划定依据
依据《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尽量保持区域的完整性。
2. 划定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城市开发边界4719.28公顷,其中农用地2111.08公顷,现状建设用地2607.78公顷,未利用地0.42公顷。
划定范围避让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时,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线”在空间上不重叠。
3. 管控规则
城市开发边界区内主导用途为城镇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外禁止安排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开发边界一经划定,规划有效期内具有约束性,除城市规划范围经依法批准调整外,不得修改。
六、规划重点项目安排
(一)交通工程
规划实施期间,重点建设G328上曹路与二通道交口- 中兴路与二通道交口、舜耕山过山通道西支一路、舜耕山过山通道东支一路、罗山过山通道、商合杭铁路、淮南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
(二)客运站枢纽项目
规划实施期间,重点建设淮南综合客运枢纽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
(三)环保项目
规划实施期间,重点建设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
(四)旅游项目
规划实施期间,重点建设舜耕山文化主题公园。
六、土地用途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一)土地用途分区
1. 基本农田保护区
全镇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913.2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3.27%。主要分布于徐洼村、徐马村、横塘村等。
用途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 一般农地区
全镇共划定一般农地区1107.5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6.10%。主要分布于三和村、徐马村、横塘村等。
用途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3. 城镇建设用地区
全镇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区3709.0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3.90%。主要分布于舜耕村、洞山村、土楼村、姚皋村等。
用途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与经批准的建制镇规划相衔接。
——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将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划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全镇共划定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362.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7%,主要分布在洞山林场。
用途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5. 林业用地区
全镇共划定林业用地区211.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8%。主要分布于洞山林场、徐洼村等。
用途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及工矿建设,调整前全镇允许建设区2480.54公顷,调整后允许建设区3709.03公顷,比调整前净增加1228.49公顷,主要分布于舜耕村、王圩村、土楼村。
空间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 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主要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
调整前全镇有条件建设区1972.13公顷,调整后有条件建设区720.26公顷,调整后净减少1251.87公顷。
空间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3. 禁止建设区
三和镇内分布着舜耕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功能区。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禁止建设区面积增加361.63公顷,主要位于舜耕山森林公园,总面积362.47公顷。
空间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区边界不得调整。
4.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所辖范围是全镇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调整后限制建设区2089.53公顷,比调整前增加347.67公顷。
空间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七、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
(一)规划调整方案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1. 规划调整方案对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的影响评估
规划调整完善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730.10公顷,较2014年耕地面积2846.66公顷减少1116.56公顷。调整方案能够保证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
2. 规划调整方案对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估
基本农田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照法定程序划定的区域。基本农田的保护目标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两个指标来控制。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本次规划调整方案结合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913.23公顷大于上级下达指标911.41公顷;调整后,保证了全域范围内基本农田面积比上级下达指标稍有增加,质量不降低。
(二)规划调整方案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规划调整方案遵循相关原则,维护了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连续性和法定性。规划调整完善后,优化了农业用地区与建设用地区的布局,把耕地保护落到实处的同时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更具效率,更加符合三和镇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因此,规划调整方案是可行的。
(三)规划调整方案对环境影响分析
生态环境是当代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具有全球性质的社会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之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而产生的各项资源配置的变化,势必会影响到调整区域内的生态环境。
随着三和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利用面临水土流失和城市“三废”污染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迫切需要加强生态用地管护,提升其生态服务功能。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遵循区域生态功能的差异性、生态环境问题的相似性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关系,构筑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安全格局,成为三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目标。
在充分考虑三和镇自然环境特点,在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空间布局方面,尽量避免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确定了三和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方向和目标。
(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三和镇经济发展的变化,使规划能够保持现势性与合理性,充分发挥土地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规划调整方案重点保障未来几年内三和镇交通水利及民生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是对《淮南市田家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建设具体落实,为三和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行政措施
1.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未通过预审的建设项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2. 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制度
三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批准后,在全镇辖区范围内予以公告。公告包括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土地用途、使用条件、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等内容
(二)经济措施
1. 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省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建立地方土地开发整理基金,专项用于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实行土地开发整理与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移民安置的有机结合,争取各类涉农资金的捆绑使用,发挥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最大效益;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开放性开发整理、经营性开发整理和股份制开发整理方式,广泛吸引社会投入和农户投资投劳,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市场化。开设耕地开垦专项账户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专项账户,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提高耕地生产效益。
2. 建立和完善经济运行机制,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不断完善市场制度和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管理,确保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划拨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积极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三)技术措施
1.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
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监测、分析、调控系统,及时记载、登记、汇总各项目用地变更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处置。
2. 建立实施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各类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调查与评估机制。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适时评价规划实施情况,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
(四)社会措施
1. 广泛征求专家意见,提高规划决策水平
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的安排各项工作,广泛征求专家意见,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2. 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规划调整方案编制过程中采取多种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听取群众意见,增强规划调整方案编制的公开性、透明度及公众参与程度。规划调整方案形成后,举行听证、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提高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规划调整方案批准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让公众了解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附表
表1三和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
指标 |
2014年 现状 |
调整前 2020年 目标 |
调整后 2020年 目标 |
调整后- 调整前 |
|
耕地保有量 |
2846.66 |
2279.75 |
1730.10 |
-549.65 |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236.79 |
235.81 |
911.41 |
675.6 |
|
园地 |
69.76 |
23.45 |
64.27 |
40.82 |
|
林地 |
518.89 |
201.90 |
519.25 |
317.35 |
|
牧草地面积 |
0.00 |
0.00 |
0.00 |
0.00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2873.36 |
3667.37 |
4067.31 |
399.94 |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2626.68 |
2480.54 |
3709.03 |
1228.49 |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2176.24 |
1704.89 |
3367.81 |
1662.92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246.68 |
1186.83 |
358.28 |
-828.55 |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 |
2695.55 |
2797.48 |
101.93 |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2608.26 |
2772.79 |
164.53 |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1976.85 |
2503.54 |
526.69 |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 |
51.00 |
0.00 |
-51.00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
—— |
101.15 |
117.70 |
16.55 |
表2 三和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
地类 |
规划基期 |
2014现状 |
调整前2020年 |
调整后2020年 |
调整后-调整前 |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
土地总面积 |
6195.37 |
98.47 |
6881.29 |
99.59 |
6195.37 |
100.00 |
6881.29 |
100.00 |
685.92 |
|||
|
农用地 |
农用地合计 |
5110.60 |
82.49 |
4005.15 |
58.20 |
2507.99 |
40.48 |
2811.2 |
40.85 |
303.21 |
||
|
耕地 |
3906.51 |
63.06 |
2846.66 |
41.37 |
2279.75 |
36.80 |
1730.10 |
25.14 |
-549.65 |
|||
|
园地 |
36.11 |
0.58 |
69.76 |
1.01 |
23.45 |
0.38 |
64.27 |
0.94 |
40.82 |
|||
|
林地 |
171.29 |
2.76 |
518.89 |
7.54 |
201.9 |
3.26 |
519.25 |
7.55 |
317.35 |
|||
|
牧草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其他农用地 |
996.69 |
16.09 |
569.84 |
8.28 |
2.89 |
0.05 |
497.58 |
7.23 |
494.69 |
|||
|
建设用地 |
建设用地合计 |
994.14 |
14.52 |
2873.36 |
41.76 |
3667.37 |
59.20 |
4067.31 |
59.11 |
399.94 |
||
|
城乡建设用地 |
小计 |
897.74 |
14.49 |
2626.68 |
38.17 |
2480.54 |
40.04 |
3709.03 |
53.90 |
1228.49 |
||
|
城镇用地 |
182.83 |
2.95 |
2141.24 |
31.12 |
1559.87 |
25.18 |
3367.81 |
48.94 |
1807.94 |
|||
|
农村居民点 |
654.56 |
10.57 |
450.44 |
6.55 |
775.65 |
12.52 |
341.22 |
4.96 |
-434.43 |
|||
|
采矿用地 |
60.35 |
0.97 |
35.00 |
0.51 |
145.02 |
2.34 |
0.00 |
0.00 |
-145.02 |
|||
|
交通水利用地 |
95.88 |
0.02 |
242.88 |
3.53 |
1186.31 |
19.15 |
354.69 |
5.15 |
-831.62 |
|||
|
其他建设用地 |
0.52 |
0.01 |
3.80 |
0.06 |
0.52 |
0.01 |
3.59 |
0.05 |
3.07 |
|||
|
其他土地 |
其他土地合计 |
90.63 |
1.46 |
2.78 |
0.04 |
20.01 |
0.32 |
2.78 |
0.04 |
-17.23 |
||
|
水域 |
86.42 |
1.39 |
1.12 |
0.02 |
16.67 |
0.27 |
1.12 |
0.02 |
-15.55 |
|||
|
自然保留地 |
4.21 |
0.07 |
1.66 |
0.02 |
3.34 |
0.05 |
1.66 |
0.02 |
-1.68 |
|||
表3三和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 |
|||
|
调整前 面积 |
调整后 面积 |
调整后-调整前 |
比例 |
|
|
允许建设区 |
2480.54 |
3709.03 |
1228.49 |
17.85 |
|
有条件建设区 |
1972.13 |
720.26 |
-1251.87 |
-18.19 |
|
限制建设区 |
1741.86 |
2089.53 |
347.67 |
5.05 |
|
禁止建设区 |
0.84 |
362.47 |
361.63 |
5.26 |
|
合计 |
6195.37 |
6881.29 |
685.92 |
9.97 |
表4 三和镇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
规划期限 |
2014年耕地面积 |
2015-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 |
2015-2020年减少耕地面积 |
2015-2020年净增减耕地 |
规划期末耕地面积 |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生态退耕 |
其他 |
||||
|
规划期 |
2846.66 |
39.00 |
39.00 |
1155.56 |
1155.56 |
|
|
-1116.56 |
1730.10 |
|||
注:表中1155.56为实际占用耕地
表5 三和镇“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
三线名称 |
面积 |
现状地类面积 |
备注 |
|||||||
|
农用地 |
其中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牧草地 |
其他 |
||||||
|
城镇开发边界 |
4719.28 |
2111.08 |
1718.81 |
14.99 |
103.16 |
|
274.12 |
2607.78 |
0.42 |
|
|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
913.23 |
913.23 |
913.23 |
|
|
|
|
|
|
|
|
生态保护红线 |
362.47 |
359.31 |
21.29 |
31.26 |
300.99 |
|
5.77 |
3.16 |
|
|
|
合计 |
5994.98 |
3383.62 |
2653.33 |
|
404.15 |
|
279.89 |
2610.94 |
0.42 |
|
表6 三和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面积 |
建设地点 |
备注 |
|
一、交通项目 |
1 |
G328上曹路与二通道交口- 中兴路与二通道交口 |
8.61 |
三和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2 |
舜耕山过山通道西支一路 |
2.50 |
三和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3 |
舜耕山过山通道东支一路 |
2.50 |
三和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4 |
罗山过山通道 |
8.20 |
三和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5 |
商合杭铁路 |
11.22 |
三和镇 |
原规划 |
|
|
6 |
淮南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 |
6.00 |
三和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二、客运站枢纽 |
1 |
淮南综合客运枢纽项目 |
3.67 |
三和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三、环保项目 |
1 |
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 |
13.27 |
三和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四、旅游项目 |
1 |
舜耕山文化主题公园 |
3.00 |
三和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五、其他 |
1 |
市级老年公寓 |
0.87 |
三和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2 |
公共停车场 |
0.25 |
三和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合计 |
60.09 |
其中未上图城乡面积为0.00公顷 |
|||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