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启用不动产自助打印证明终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登记效率,近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政务服务大厅启用不动产自助打印证明终端。抵押权人或委托代理人只需凭本人身份证,即可在自助打印证明终端上按照提示信息进行操作,打印对应的一般抵押及抵押变更、最高额抵押及抵押变更、预告抵押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打印完毕后,系统自动记录领证人照片及领证信息。
启用不动产自助打印证明终端,既方便了群众领证,又减轻了窗口人员工作压力。下一步,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数据共享,推动移动支付,切实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