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1-01-28 11:03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尚克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吴丽萍   因保管不善,将13032345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丽萍

王保学   因保管不善,将Y20150007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保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