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2 14:4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尚克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淮南市金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产权证14001834号;面积(㎡):81.74房屋坐落:田家庵区东方名珠

小区5栋802。备注: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