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1-09-14 15:2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尚克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刘菊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号:皖(2017)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01647号 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 刘菊

邹成仪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号:1-J2-62140 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 邹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