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0 16:29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尚克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刘畅;不动产权证号:1-J2-(98)3877:面积:53.87;房屋坐落:田家庵区朝阳村2#楼一层9号。备注:拆迁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