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2-08-15 16:12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尚克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1.费传好 因保管不善,将皖(2020)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591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费传好

日期:2022年08月15日

2.王天硕 因保管不善,将皖(2019)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47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天硕

日期:2022年08月15日

3.庞德珍 因保管不善,将7030007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庞德珍

日期:2022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