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5 16:35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尚克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1.产权人:宋晓光 ;不动产证号:006000195号 ;面积:87.00平方米;房屋坐落:田区人民南路电子局家属楼-2-2。

公告单位: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2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