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5 16:3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尚克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1.产权人:吴玉善;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皖(2017)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541号;面积:83.70平方米;抵押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支行,房屋坐落:田家庵区淮滨街道淮河路社区金色河畔4栋1002。

公告单位: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2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