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2-09-20 16:45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尚克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1.马文军 因保管不善,将1020206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文军

日期:2022年09月20日

2.尹晓峰 因保管不善,将1-J2-628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晓峰

日期:2022年09月20日

3.张金龙 因保管不善,将皖(2017)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444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金龙

日期:2022年09月20日

3.陈荟 因保管不善,将1200930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荟

日期:2022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