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3 16:41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尚克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1.产权人:马超;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号:13025086,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号:13007304;面积:76.10平方米;房屋坐落:大通区朝阳东路南侧金地·月伴湾4-19栋803。

公告单位: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2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