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刘柱)

发布日期:2022-11-24 16:4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尚克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1.产权人:刘柱 ;不动产证号:11029435号;面积:207平方米;房屋坐落:田家庵区国庆街道湖滨社区香港街17栋102。(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公告单位: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