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发布日期:2017-01-16 15:30 来源:淮南市城乡规划局 作者: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从开发和利用的角度,地下空间是在地球表面以下的土层或岩层中天然形成或人工开发出来的空间场所,由于地下岩土体具有能被人类开掘并为人们提供空间的巨大潜力,因此地下空间被人类视为迄今为止尚未被充分开发和利用的宝贵自然资源之一。1981年5月,联合国自然资源委员会正式把地下空间确定为重要的自然资源;1991年《东京宣言》明确指出地下空间资源是城市建设的新型国土资源。

  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主要包括地下交通、地下市政公用、地下公共服务、地下仓储、地下物流、地下防灾减灾等地下空间设施的用途。地下空间功能也包括地下居住功能,目前原则上不鼓励甚至不允许地下空间用来居住(战时除外),但现实中,特殊原因用来居住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根据地下空间的特点及与地面空间的关系,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范围、区位、功能、规模、形态、结构、发展目标和建设步骤等进行筹划、分析、预测、资源配置、空间布局,并形成明确的开发利用计划、要求和具体规定,它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