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日期:2021-01-05 10:04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黄蓓蓓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淮南市九龙岗镇曹店村民委员会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4340402K16334668G 吴*林 身份证 340402********1430 淮自然资规罚字﹝2019﹞2001 非法占地 经查,2018年6月大通区九龙岗镇曹店村民委员会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设村党群服务中心,目前已完工。
经现场勘测,该宗地位于大通区九龙岗镇曹店村境内,北为村民住宅,东为道路,南为道路,西为空地,占地类型为旱地(3347.93平方米),村庄(42.78平方米),占地面积3390.71平方米,建筑面积786.16平方米,不符合九龙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1、责令大通区九龙岗镇曹店村民委员会六个月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3390.71平方米;
2、限期15日拆除非在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786.16平方米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并处罚款50433元(其中耕地按每平方米15元计算,其他土地按每平方米5元计算)。
50433元 2020/11/30 2021/11/30 2021/11/30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340400MB155059XK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340400MB155059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