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关于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方案

发布日期:2018-08-15 09:54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中共淮南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关于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按照中共安徽省纪委驻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方案》的精神,为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业务、廉政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不动产登记领域的“四风”新表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决心,锲而不舍抓好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

(二)工作目标。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服务意识不强、便民利民不够、服务效率低、业务建设不到位、不公正廉洁等突出问题,监督和推动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使不动产登记“推绕拖”“办证难”等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窗口作风得到根本性转变,为民服务意识显著增强,业务基础不断夯实,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效能、竭诚为民服务上有重大改观,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督导对象

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党组,具体责任主体是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中专司不动产登记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对象即为上述各级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主体,督促各级主体切实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的整治工作,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导内容

针对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是否深入查摆问题、是否形成整改清单、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治成效是否明显等内容进行督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的落实。重点对三个方面进行督导:

1.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等作风问题的整治工作,包括限号倒号、凌晨排队,群众反复跑路,服务态度生硬,违法违规收费等问题是否杜绝,分散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否解决,是否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是否做到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切实减轻群众不必要的负担等。

2.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不足等业务问题的整改工作,包括窗口配置、人员配备、办事能力、业务流程、职责履行和信息共享等方面问题是否进行整改,是否符合《安徽省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所要求的数量、标准、环节和程序,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办证难”的问题等。

3.收取好处费等违反廉政纪律问题的查处工作,全市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上下联动,加大对收取好处费、违规登记等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登记人员与中介等外部人员勾结的行为,以及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紧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集中、问题多发频发地区的人和事,对于系统内问题严重、屡治不改,甚至被媒体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要严肃依规依纪处理。

四、督导方式

(一)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部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安徽省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所列各阶段工作安排,监督各阶段工作任务是否完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听取专司不动产登记业务单位专项工作报告,督促专项工作依照方案有序开展。

(二)实地走访调研排查,摸清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集中、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调查问卷等多种手段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拓展问题线索渠道,密切关注群众热点。在市县局门户网站设置“我为不动产登记提建议”专栏,通过关注专栏、12336举报热线、领导信箱、行风监督员、信访部门以及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受理信访举报中关于不动产登记领域的问题线索,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和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投诉举报渠道,对不动产登记领域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逐件办理并实行销号制度。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对不动产领域的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快查快办,及时查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坚持露头就打;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对群众的诉求按照规定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以及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危害群众利益、违反群众纪律的典型问题要严肃问责、依纪处理,及时通报,发挥震慑作用。对问题严重、屡治不改,甚至被媒体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认真调查核实,敢于问责,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五)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有效运用督导成果。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增强警示作用。对落实不力、进展迟缓、整治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走过场、搞形式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对敢于担当、推进有序、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正面效应,增强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六)发挥协调联动作用,整合力量开展督导。全市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干部监督管理权限进行分级督导,督促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建立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督导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同步督导、线索畅通、查处迅即的工作机制。

(七)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总结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着力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纠偏,举一反三。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对发现体制机制问题,要查找原因、提出措施,推动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根本好转。

五、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7月)。按照《安徽省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市县党组制定相关方案,不动产登记机构逐一对照整治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填写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

(二)督导整改阶段(2018年8月至9月)。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员和力量对照工作方案提出的3方面、11个问题、31种具体表现和47项整改要求,监督各级具体责任主体是否逐一细化,是否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是否形成台账,确保整改任务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8月上中旬,市局纪检组将开展实地走访调研。8月中旬后,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厅不动产登记局、厅廉政办、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组成督导组开展走访调研,听取各级具体责任主体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监督检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整治整改情况。严肃问责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0月)。总结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巩固深化整治整改成果,督促推进不动产登记领域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便民利民长效机制。各县局纪检组将本系统督导工作总结于9月21日前上报市局纪检组。

六、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组组长任组长,局办公室、不动产登记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相关工作。纪检组承担督导工作的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压力传导。全市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把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点,要通过督导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强化压力传导,加强协作配合,督促专司机构认真履行职责。

(二)“严”字当头,敢于较真碰硬。督导工作出发点是严,

着力点是严,衡量标准也是严,始终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督导工作全过程,既要强化问题导向从严督导,又要聚焦重点从细督导,查处一批,问责一批,用执纪问责正风肃纪,推动不动产登记领域作风建设全面好转。

(三)巩固深化,形成长效机制。巩固督导成果,坚决不搞运动、不刮风。通过督导,建立一批制度,形成一套机制,使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服务群众工作更加科学化、人性化,使干部职工的群众观念真正得到强化,作风明显好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