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八公山老工矿区综合治理的建议
八公山区系老工矿区,煤炭、山石资源丰富,始建煤矿于1947年,辖区曾有大中型煤矿四座、地方小煤矿一百多座。现仅存的新庄孜煤矿因去产能原因将在2017年关闭。
1、土地资源情况
八公山区采煤塌陷区位于水张线铁路以东,淮河南岸,预计到2020年塌陷区及影响区面积将达到1950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近30%;矿业集团开采区、地方小煤矿开采区及村集体土地存在交互重叠现象,权属复杂。粗略统计:420公顷为辖区厂矿已办证土地;460公顷为矿业集团已征未办证土地;240公顷为开采企业以租代征农用地;另有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100公顷、林地200公顷、农用地530公顷。
2、生态环境情况
现已形成的采煤塌陷凹地、积水洼地、塌陷坑、深水塘共有85处,约400公顷,部分塌陷水域深达20米以上。土壤污染严重,水土流失加剧,生物种群逐年减少,水系紊乱,部分水体水质极差。由于权责不清,缺乏有效监管,整个采煤塌陷区还存在许多非法物料堆场、煤厂、矸石山、垃圾场。
3、居民搬迁情况
已实施搬迁1513户,正在实施搬迁117户(系二次搬迁)。 另初步摸底还有780户(2500人)仍然居住在采煤塌陷区及影响区范围内,多为工矿企业老公房和城市无业人员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和信访隐患。
4、环境治理情况
近年来矿业集团实施了一个治理项目23公顷(已完工)、区政府实施了一个治理项目45公顷(未完工),加上小煤矿闭矿时实施的环境治理工程,综合整治的土地面积仅100公顷。大部分废弃土地未得到系统的整治和合理的开发利用。辖区企业、基层组织和群众对环境治理和新产业培育的认识还不够到位。
5、工作建议
一要明确治理主体。对所有塌陷区土地权属进行界定,由国土部门收回废弃的工业用地和采矿用地,政府牵头主导,结合现状地系统地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所需资金由采煤企业负担一部分、财政资金安排一部分、引入社会资金筹集一部分的方式予以解决。
二要实行分区治理。在山王镇李咀孜矿、孔集矿塌陷积水区建设孔集湾水产休闲渔业区;在八公山镇新庄孜矿塌陷区建设新庄孜湿地生态示范区;在八公山镇新庄孜矿、谢一矿塌陷区建蔡家湾生态农业体验区。
三要选准产业定位。按照土地复垦资源化、环境治理生态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原则,在恢复生态功能的同时形成新的接替产业集群。利用废弃矿区、废弃工广、塌陷区水面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新能源产业、现代服务业,实现采煤塌陷区华丽蜕变为绿色产业基地。
四要给予政策支持。要注重协调生态重建与经济再造之间的关系,使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稳定增长、社会不断进步。同时在规划、用地、项目、技术、融资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特别要突破规划绿地与基本农田瓶颈,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给予老工矿区发展更大的发展空间。
关于淮南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市沉治办: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0号《关于加强八公山老工矿区综合治理的建议》的办理,按照提案委员会要求,由你单位主办。现将我局关于提案的相关内容答复意见函告你办,以便按要求时限及时答复代表。
建议中提到的八公山老工矿区的综合治理问题不仅市八公山区的问题,也是我市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在矿山环境治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2006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特别是《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后,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督促矿山企业履行恢复治理地质环境的责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认识。自2007年12月1日《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施行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项工作的贯彻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举办培训班、文件汇编成册、利用电台、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开展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对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统筹谋划,制定实施《淮南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规划》。2009年市国土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淮南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10年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由市政府发布实施。通过编制《淮南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查清了我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查明了全市因矿业开发对土地资源、地质地貌景观、植被和水资源的破坏程度,矿山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及危害,矿山环境污染等问题。
三是争取项目资金,解决废弃矿山的环境治理问题。
2005年以来,从国土资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争取部、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全区共7个。治理面积达210公顷,申请补助资金1800余万元。为八公山区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关键的支持和扶助。治理区域集中在黑山(现名青龙山)、妙山、南塘、丁家山、区属废弃煤矿(原淮南市八公山煤炭产供销总公司第一煤矿和淮南市沈巷煤矿原二号井),治理面积200多公顷,其中黑山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已经通过验收,获得省国土厅和财政厅授予的优秀等级,其他项目正在实施中。在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同时,我们还把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惠及民生的重要工程予以重点推进。2009年以来重点实施了国家八公山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获得国家级资金490万元,主要用于八公山地质公园的地标建设和地质遗迹的保护。
四是抓住契机,推动矿山治理保护工作。2014年,按照省国土厅制定的《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将2013年度闭坑的8个小煤矿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其中包括八区四矿、八区五矿、八区六矿。这三个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设计获得了审批,也开展了一部分工作,后因市政府统筹治理暂停。下一步关闭煤矿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还要进一步谋划开展。
五、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下发以后,我局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制定了《淮南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目前,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8月30日前完成调查,在调查基础上编制规划,本轮规划将积极探索治理新模式,努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恢复和治理新秩序。
六、按照因地制宜、宜水则水、宜林则林的原则,为逐步解决我市山石开采对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消除山体地质灾害,恢复土地应有的功能和地貌景观,实现生态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对未来几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谋划,计划围绕八公山、舜耕山和上窑山申报寿县里涧山、西套山,八公山柏架山,大通外窑、西黎山、黄道山、大通山等七个重点矿山治理项目,积极争取省以上补助资金。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由国土部门组织协调开展,但治理的责任主体在各级地方政府,还请各位代表积极向八公山区政府呼吁,以“尽量不欠新账,逐步偿还老账”为指导思想,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加大矿山生产与生态环境治理同步工作力度,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联系人:胡颖文 联系电话:0554-2699121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