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2023年度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会议
为切实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严格落实生产矿山耕地“进出平衡”指标相关要求,督促各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认真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6月29日上午,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2023年度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会议。
陈锐局长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副局长刘波、高岩,矿产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相关人员,淮河能源、中煤新集相关负责同志,顾桥矿、顾北矿、丁集矿、张集矿、新集一矿、新集三矿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人员,涉矿乡(镇)分管负责同志、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和法规学习,认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性;要抓住要点,突出重点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矿山企业要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主体责任,及时编制或修订方案;科学合理制定矿山年度生态修复计划,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备案;规范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相关股室要同步核定矿山企业的年度基金计提与年度生态修复计划任务,同时实施动态监管。三是矿山企业要认真学习《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研究具体实施举措,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要求,积极履行土地复垦的义务。四是各涉矿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配合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工作,共同发力,确保完成年度修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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