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土地赔偿标准
信件编号: | 20241224001 | 来信时间: | 2024-12-24 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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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聂**** |
内容: | 我想请问一下,这个宅基地土地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我们淮南市潘集区的耕地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价格赔偿标准吗?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5-01-30 10:08
答复意见: 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三十一条 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