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录
前 言... 1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 2
(一)镇域概况... 2
(二)经济社会概况... 2
(三)土地利用概况... 2
二、规划实施情况... 5
(一)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 5
(二)基本农田保护与划定情况... 5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变化情况... 5
(四)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 6
(五)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6
(六)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6
三、规划调整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7
(一)指导思想... 7
(二)调整原则... 7
(三)规划依据... 8
(四)规划期限... 11
(五)规划范围... 11
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情况... 12
(一)主要规划调控指标调整... 12
(二)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2
(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4
五、“三线”划定... 17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17
(二)生态保护红线... 17
(三)城市开发边界... 18
六、规划重点项目安排... 20
(一) 交通水利项目... 20
(二)旅游项目... 20
六、土地用途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21
(一)土地用途分区... 21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24
七、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 27
(一)规划调整方案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27
(二)规划调整方案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27
(三)规划调整方案对环境影响分析... 28
(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28
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0
(一)行政措施... 30
(二)经济措施... 30
(三)技术措施... 30
(四)社会措施... 31
表1安成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32
表2 安成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3
表3安成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34
表4 安成镇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35
表5 安成镇“三线”划定面价统计表... 36
表6 安成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7
《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8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自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城镇发展的用地需求、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规划》与客观实际、发展需求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适应,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成镇实际,安成镇组织开展了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调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合理安排落实“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
安成镇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西部,南依舜耕山、北靠淮河,在全市整体地形中处于承东启西的显要位置。全镇交通便利,阜淮铁路、206国道、310省道穿境而过。
全镇辖7个村委会, 7个社区,全镇土地总面积40.91平方公里,2014年末,全镇总人口为3.60万人。
安成镇地理位置优越,距合淮阜高速公路不足10公里。淮化集团、化三建、机车车辆段、铁三处等国有大中型企业扎根我镇,工业基础较为雄厚。现有个体工商户1214家,个私民营企业274家,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4家,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近20家。淮南师范学院和淮南联合大学新校区落户我镇,文化氛围较为浓厚。
2014年全镇总人口3.60万人,2014年全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8.9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3亿元,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完成零售额9.4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4亿元,招商引资5.86亿元。
1. 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末,安成镇土地总面积4091.46公顷。其中农用地2295.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10%;建设用地1413.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54 %;其他用地382.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6%。
(1)农用地
2014年末,安成镇耕地面积1703.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64 %;园地面积6.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6%;林地面积225.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0 %;牧草地3.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其他农用地356.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1%。
(2)建设用地
2014年末,安成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208.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54 %。其中城镇用地716.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1%;村庄447.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4 %;采矿用地44.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0%。
交通水利用地204.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0%。
(3)其他土地
2014年末,安成镇水域379.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8%;自然保留地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7%。
2. 土地利用特点及问题
(1)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补充耕地难度增大。
2014年末,全镇其他土地382.86公顷,绝大部分为水域,占土地总面积的9.36%,受地形地貌条件的限制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开发利用的难度较大。
(2)土地资源紧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安成镇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各类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工矿用地和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同时,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安成镇可用于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安成镇实有耕地面积为1703.81公顷,比耕地保护目标1367.25公顷多336.56公顷,完成了耕地保护目标。
2014年,全镇实际划定基本农田458.42公顷,较《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452.58公顷多5.84公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基本农田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86.82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482.70公顷、1209.26公顷、104.12公顷以内。
2014年,全镇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13.22公顷,规划规模剩余173.6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08.80公顷,规划规模剩余273.9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761.28公顷,规划规模剩余447.98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04.42公顷,超出规划规模100.30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未突破《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529.7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分别为347.79公顷、343.62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累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130.17公顷,规划增量剩余399.5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使用117.49公顷,规划增量剩余230.3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使用83.67公顷,规划增量剩余259.95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均未突破规划目标。
规划2020年,安成镇园地、林地面积分别达到5.33公顷、235.68公顷。
2014年底,全镇园、林地面积分别为6.73公顷、225.18公顷。园地面积较规划2020年多1.40公顷,林地面积较规划2020年少10.50公顷。
安成镇完成淮潘路改造建设;完成石姚湾行洪堤退建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淮南市污泥处置项目、淮南市东部中水回用项目已完工。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
以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统揽全局,以“发展现代产业、加强城镇建设”为主体思路,保持稳中有进的工作总基调,稳妥实施各项改革,紧抓机遇,围绕建设三产大镇、工业强镇等战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大美好乡镇建设,继续实施社会保障各项工程,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人居环境改观、人民生活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1.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根据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 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原则,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除因国家、省级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外,其余耕地均予以保护,并将其中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3. 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4.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5.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与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充分衔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号);
(6)《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规函〔2011〕6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10)《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1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1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
(1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
(1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799号)。
(16)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淮国土资〔2016〕399号)。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
(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3)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4)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5)《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
(1)《淮南市“多规合一”规划(2015-2030年)》;
(2)《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3)《淮南市采煤塌陷村庄土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3-2017年)》;
(4)《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5)《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6)《淮南市田家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7)《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8)《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9)《田家庵区安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其他相关规划。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本次调整完善工作重点对2015-2020年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安排。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包括安成镇行政辖区在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4091.46公顷。
根据《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区级方案》),全镇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为1450.67公顷,较原规划目标增加了83.4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1096.06公顷,较原规划目标增加643.4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580.61公顷,较原规划目标减少了6.2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1275.15公顷,较原规划目标减少了207.55公顷;其他各项指标调整情况见附表1。
1. 耕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1)耕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
2014年现状耕地面积1703.81公顷,2015-2020年规划期间,全镇减少耕地253.14公顷。规划调整后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450.67公顷。
(2)耕地利用布局优化情况
①新增耕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结合《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成果,进一步加强贪图等未利用地开发,努力恢复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通过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21.00公顷,分布在连岗村、石头埠村。
②减少耕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规划期间新增城镇村、工矿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74.14公顷,主要分布在安成镇所属中心城区范围的下陈社区、安城社区等。
2. 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保持安成镇现有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依据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全镇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
将现状地类为非耕地、耕地质量等别较低、质量较差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2014年变更调查中地类已发生变更、建设预留的基本农田调出;同时为实现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满足安成镇生产、生活需要,遵循“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较高、优质高产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的原则,将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全镇平均水平以上的现状优质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
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全镇共划入基本农田639.26公顷。调整后全镇保护面积为1097.68公顷,比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096.06公顷多1.62公顷。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
3. 园林牧草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园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
2014年现状园地面积6.73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园地6.73公顷,较调整前(5.33公顷)增加1.40公顷,与2014年现状一致。
(2)林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
2014年现状林地面积225.18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林地面积达到225.18公顷,较调整前(235.68公顷)减少10.50公顷,与2014年现状一致。
(3)牧草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
2014年现状牧草地面积0.00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牧草地面积达到3.13公顷,较调整前(0.00公顷)不变,比2014年现状减少3.13公顷。
1. 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
(1)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完善,落实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38.26公顷,其中416.35公顷用于安成镇所属中心城区范围的下陈社区、安城社区等建设,21.91公顷用于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及其他项目建设。
(2)城乡建设用地
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275.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17%,比2014年净增加66.35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088.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59%。
农村居民点用地: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87.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7%。
(3)交通水利用地
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规模达到305.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7%,比2014年净增加101.04公顷。
(4)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剩余空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比调整前减少91.45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分别为438.26公顷、411.13公顷和366.81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分别为130.17顷、117.49公顷、83.67公顷。2015-2020年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分别剩余308.09公顷、293.64公顷、283.14公顷。
2. 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城镇建设用地。
按照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合理调整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此次调整完善在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将《规划》中城乡建设用地区内短期不具备开发条件、近期没有建设计划和项目落地的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调出,调整到近期急需建设的区域,以保障安成镇城乡建设需要。
调整后全镇城镇用地规模为1048.11公顷,主要分布在安成镇所属中心城区范围的下陈社区、安城社区等。
(2)农村居民点用地。
此次调整完善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新增用地指标,根据安成镇建设的需要,对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安成镇大部分位于中心城区,位于城市周边及边缘农村居民点进行城镇化,规划后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87.04公顷,比2014年减少260.48公顷。通过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缩并减少的政策,逐步构建城乡一体化用地配置新格局。
(3)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
按照集镇功能区定位,加强生产、生活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合理保障集镇独立于城镇和农村居民点之外的采矿、采石等采矿项目用地,以及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风电场、变电站、加油站、污染性工业项目等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用地。合理调整规划单独选址项目情况。
(4)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生态影响情况
结合淮南市生态保护规划,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规划建设用地布局避开了河流等水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
1. 划定依据
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安成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主要依据《淮南市田家庵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线。
2. 划定范围
安成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内基本农田总规模1097.68公顷,现状全部为耕地。其中水田110.06公顷,占划定总面积的10.03%;水浇地79.51公顷,占划定总面积的7.24%;旱地908.11公顷,占划定总面积的82.73%。
3. 管控规则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推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周边零星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应当逐步整理为基本农田;除交通、水利、能源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红线内不得安排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1. 划定依据
与安成镇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现状及城市规划、区域生态保护相关规划相协调,尽可能保持已建各类保护区边界,与各部门管理边界相衔接,同时结合山脉、河流、地貌单元、植被等要素保留自然地理边界,保持森林、草地、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2. 划定范围
在《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保护区核心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控。本方案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99.27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0.01%。
3. 管控规则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用地不可转换为非生态用地,生态保护的主体对象保持相对稳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能够持续稳定发挥,退化生态系统功能得到不断改善;生态保护红线区边界保持相对固定,区域面积规模不可随意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林地、草地、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地方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红线区共同履行监管职责。
与同期城市建设规划批准范围衔接;满足2020年城市人口增长对各类生活空间用地的需要;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三线”划定在空间上不重叠。
1. 划定依据
依据《淮南市田家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尽量保持区域的完整性。
2. 划定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城市开发边界1473.95公顷,其中农用地498.93公顷,现状建设用地972.01公顷,未利用地3.01公顷。
划定范围避让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时,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线”在空间上不重叠。
3. 管控规则
城市开发边界区内主导用途为城镇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外禁止安排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开发边界一经划定,规划有效期内具有约束性,除城市规划范围经依法批准调整外,不得修改。
建立健全镇区对外交通系统,建设全镇内部路网结构,改善镇区交通,完善镇区内部道路网架建设。
加强区域联系,建设多条联系周边城镇的公路。阜淮铁路电气化、淮南铁路电气化、淮南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滨河大道工程、罗山过山通道、田家庵港区、亚行贷款淮南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
规划期内建设十涧湖湿地公园一期等项目。
1. 基本农田保护区
全镇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097.6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7.53%。主要分布于陆塘、连岗和廖湾等村。
用途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 一般农地区
全镇共划定一般农地区634.2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91%。主要分布于洞山、姚南和赵店等社区。
用途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3. 城镇建设用地区
全镇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区1275.1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1.17%。主要分布于上郭社区、辛东社区、黑泥社区等。
用途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与经批准的建制镇规划相衔接。
——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全镇共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303.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1%。主要分布于淮河、十涧湖。
用途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5.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将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划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全镇共划定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95.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主要分布在辛东社区和黑泥社区。
用途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6. 林业用地区
全镇共划定林业用地区137.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4%。主要分布于淮滨街道和洞山街道等。
用途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1.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及工矿建设,调整前全镇允许建设区1482.70公顷,调整后允许建设区1275.15公顷,比调整前净减少207.55公顷,主要分布于上郭社区、辛东社区、黑泥社区。
空间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 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主要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
调整前全镇有条件建设区1147.96公顷,调整后有条件建设区156.68公顷,调整后净减少991.28公顷。
空间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3. 禁止建设区
安成镇内分布着舜耕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功能区。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禁止建设区面积增加79.17公顷,主要位于舜耕山森林公园、十涧湖、淮河,总面积399.27公顷。
空间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区边界不得调整。
限制建设区所辖范围是全镇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调整后限制建设区2260.36公顷,比调整前减少1209.62公顷。
空间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1. 规划调整方案对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的影响评估
规划调整完善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450.67公顷,较2014年耕地面积1703.81公顷减少253.14公顷。调整方案能够保证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
基本农田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照法定程序划定的区域。基本农田的保护目标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两个指标来控制。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本次规划调整方案结合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1097.68公顷大于上级下达指标1096.06公顷;调整后,保证了全域范围内基本农田面积比上级下达指标稍有增加,质量不降低。
规划调整方案遵循相关原则,维护了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连续性和法定性。规划调整完善后,优化了农业用地区与建设用地区的布局,把耕地保护落到实处的同时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更具效率,更加符合安成镇实现“跨越式发展、打造宜居美丽家园”的总体目标要求,因此,规划调整方案是可行的。
生态环境是当代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具有全球性质的社会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之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而产生的各项资源配置的变化,势必会影响到调整区域内的生态环境。
随着安成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利用面临水土流失和城市“三废”污染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迫切需要加强生态用地管护,提升其生态服务功能。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遵循区域生态功能的差异性、生态环境问题的相似性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关系,构筑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安全格局,成为安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目标。
在充分考虑安成镇自然环境特点,在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空间布局方面,尽量避免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确定了安成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方向和目标。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安成镇经济发展的变化,使规划能够保持现势性与合理性,充分发挥土地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规划调整方案重点保障未来几年内安成镇交通水利及民生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是对《淮南市田家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建设具体落实,为安成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1.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未通过预审的建设项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2. 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制度
安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批准后,在全镇辖区范围内予以公告。公告包括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土地用途、使用条件、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等内容
不断完善市场制度和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管理,确保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划拨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积极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1.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
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监测、分析、调控系统,及时记载、登记、汇总各项目用地变更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处置。
2. 建立实施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各类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调查与评估机制。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适时评价规划实施情况,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
1. 广泛征求专家意见,提高规划决策水平
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的安排各项工作,广泛征求专家意见,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2. 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规划调整方案编制过程中采取多种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听取群众意见,增强规划调整方案编制的公开性、透明度及公众参与程度。规划调整方案形成后,举行听证、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提高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规划调整方案批准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让公众了解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附表
单位:公顷
|
指标 |
2014年 现状 |
调整前 2020年 目标 |
调整后 2020年 目标 |
调整后- 调整前 |
|
耕地保有量 |
1703.81 |
1367.25 |
1450.67 |
83.42 |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458.42 |
452.58 |
1096.06 |
643.48 |
|
园地 |
6.73 |
5.33 |
6.73 |
1.40 |
|
林地 |
225.18 |
235.68 |
225.18 |
-10.50 |
|
牧草地面积 |
3.13 |
0.00 |
0.00 |
0.00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1413.22 |
1586.82 |
1580.61 |
-6.21 |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1208.80 |
1482.70 |
1275.15 |
-207.55 |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761.28 |
1209.26 |
1088.11 |
-121.15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204.42 |
104.12 |
305.46 |
201.34 |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 |
529.71 |
438.26 |
-91.45 |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347.79 |
411.13 |
63.34 |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343.62 |
366.81 |
23.19 |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 |
0.00 |
0.00 |
0.00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
—— |
103.00 |
117.00 |
14.00 |
单位:公顷、%
|
地类 |
规划基期 |
2014现状 |
调整前2020年 |
调整后2020年 |
调整后-调整前 |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
土地总面积 |
4001.50 |
100.00 |
4091.46 |
100.00 |
4001.50 |
100.00 |
4091.46 |
100.00 |
89.96 |
||
|
农用地 |
农用地合计 |
2447.06 |
61.15 |
2295.38 |
56.10 |
2137.42 |
53.42 |
2154.43 |
52.66 |
17.01 |
|
|
耕地 |
1733.20 |
43.31 |
1703.81 |
41.64 |
1367.25 |
34.17 |
1450.67 |
35.46 |
83.42 |
||
|
园地 |
7.76 |
0.19 |
6.73 |
0.16 |
5.33 |
0.13 |
6.73 |
0.16 |
1.40 |
||
|
林地 |
209.39 |
5.23 |
225.18 |
5.50 |
235.68 |
5.89 |
225.18 |
5.50 |
-10.50 |
||
|
牧草地 |
0.00 |
0.00 |
3.13 |
0.0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其他农用地 |
496.71 |
12.41 |
356.53 |
8.71 |
529.16 |
13.22 |
471.85 |
11.53 |
-57.31 |
||
|
建设用地 |
建设用地合计 |
1071.59 |
26.78 |
1413.22 |
34.54 |
1586.82 |
39.79 |
1580.61 |
38.63 |
-6.21 |
|
|
城乡建设用地 |
小计 |
937.12 |
23.42 |
1208.80 |
29.54 |
1482.70 |
37.18 |
1275.15 |
31.17 |
-207.55 |
|
|
城镇用地 |
426.13 |
10.65 |
716.29 |
17.51 |
1055.37 |
26.47 |
1048.11 |
25.62 |
-7.26 |
||
|
农村居民点 |
367.59 |
9.19 |
447.52 |
10.94 |
273.44 |
6.86 |
187.04 |
4.57 |
-86.40 |
||
|
采矿用地 |
143.40 |
3.58 |
44.99 |
1.10 |
153.89 |
3.86 |
40.00 |
0.98 |
-113.89 |
||
|
交通水利用地 |
134.47 |
3.36 |
204.42 |
5.00 |
104.12 |
2.61 |
305.46 |
7.47 |
201.34 |
||
|
其他建设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其他土地 |
其他土地合计 |
482.85 |
12.00 |
382.86 |
9.36 |
277.26 |
6.95 |
356.42 |
8.71 |
79.16 |
|
|
水域 |
478.41 |
11.96 |
379.86 |
9.28 |
274.71 |
6.89 |
356.42 |
8.71 |
81.71 |
||
|
自然保留地 |
4.44 |
0.11 |
3.00 |
0.07 |
2.55 |
0.06 |
0.00 |
0.00 |
-2.55 |
||
单位:公顷、%
|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 |
|||
|
调整前 面积 |
调整后 面积 |
调整后-调整前 |
比例 |
|
|
允许建设区 |
1482.70 |
1275.15 |
-207.55 |
-5.07 |
|
有条件建设区 |
1147.96 |
156.68 |
-991.28 |
-24.23 |
|
限制建设区 |
1050.74 |
2260.36 |
1209.62 |
29.56 |
|
禁止建设区 |
320.10 |
399.27 |
79.17 |
1.94 |
|
合计 |
4001.50 |
4091.46 |
89.96 |
2.20 |
单位:公顷
|
规划期限 |
2014年耕地面积 |
2015-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 |
2015-2020年减少耕地面积 |
2015-2020年净增减耕地 |
规划期末耕地面积 |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生态退耕 |
其他 |
||||
|
规划期 |
1703.81 |
21.00 |
21.00 |
274.14 |
274.14 |
|
|
-253.14 |
1450.67 |
|||
注:表中274.14为实际占用耕地
单位:公顷
|
三线名称 |
面积 |
现状地类面积 |
备注 |
|||||||
|
农用地 |
其中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牧草地 |
其他 |
||||||
|
城镇开发边界 |
1473.95 |
498.93 |
393.03 |
3.02 |
52.74 |
|
50.14 |
972.01 |
3.01 |
|
|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
1097.68 |
1097.68 |
1097.68 |
|
|
|
|
|
|
|
|
生态保护红线 |
399.27 |
85.66 |
|
|
85.09 |
|
0.57 |
10.22 |
303.39 |
|
|
合计 |
2970.90 |
1682.27 |
1490.71 |
|
137.83 |
|
50.71 |
982.23 |
306.40 |
|
单位:公顷
|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面积 |
建设地点 |
备注 |
|
一、交通项目 |
1 |
阜淮铁路电气化 |
5.61 |
安成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2 |
淮南铁路电气化 |
14.00 |
安成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3 |
合淮城际轻轨 |
7.50 |
安成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4 |
淮南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
6.00 |
安成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5 |
罗山过山通道 |
3.50 |
安成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6 |
滨河大道 |
3.25 |
安成镇 |
原规划 |
|
|
二、港口项目 |
7 |
田家庵港区 |
30.00 |
安成镇 |
原规划 |
|
三、水利项目 |
8 |
亚行贷款淮南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 |
9.00 |
安成镇 |
原规划(已上图7.00公顷) |
|
四、矿山能源项目 |
1 |
合成氨老系统改造 |
6.25 |
安成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2 |
50万吨浓硝酸扩建 |
12.5 |
安成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3 |
100万吨纯碱改扩建 |
3.13 |
安成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4 |
100万吨卤水制盐 |
3.13 |
安成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五、客运站枢纽 |
1 |
淮南公交场站项目 |
2.50 |
安成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六、旅游项目 |
1 |
十涧湖湿地公园一期 |
28.25 |
安成镇 |
原规划 |
|
2 |
1.5 |
安成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
七、其他 |
1 |
淮南市看守所补充用地 |
0.19 |
安成镇 |
调整完善增加 |
|
合计 |
136.31 |
其中未上图城乡为0.13公顷 |
|||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