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关于实施《淮南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淮南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规划》。《规划》是指导全市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在落实全市土地整治规划的基础上,提出我市土地整治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土地整治分区调控和重点区域,统筹安排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于指导各县区制定土地整治规划,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都要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二、《规划》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和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必须遵循《规划》。要严格按照土地整治规划审批农用地整治(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土地复垦等土地整治项目。对不符合土地整治规划的,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

三、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完善《规划》管理制度,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将《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要构建规划实施的激励与监督机制,推进重大工程实施,严格按《规划》规范管理行为,扩大土地整治规划的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接受社会对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监督。

 

 

 

2017年5月17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