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必须以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前提,坚持农民自主决策,做到农民“知情、自愿、参与、满意”。在充分征求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举行听证、论证,经村民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投资预算等。因此,如果当地农民不同意,不能将其宅基地纳入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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