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关于征求《淮南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54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2〕68号)要求,结合淮南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淮南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在2023年8月8日至9月7日征集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