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淮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2022—2035年)
前 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淮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衔接区域发展战略,落实《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规划目标、修复布局、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提出规划的保障措施,是市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总纲领和空间指引,是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包括淮南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5532.32平方公里。规划基期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第一章 工作成效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自然概况
淮南市位于安徽省中北部,地处东经116°21′5″—117°12′30″,北纬31°54′8″—33°00′26″,东与滁州市毗邻,东南与合肥市接壤,西南与六安市相连,西与阜阳市相接,北与亳州市、蚌埠市交界。全市地跨淮河两岸,以淮河为界形成两种不同的地貌类型,总体呈现“两区分异,三山鼎立,五水交汇,蓝绿交融”的自然地理格局。两区是指淮北平原、江淮丘陵岗地,三山是指八公山、舜耕山、上窑山,五水是指焦岗湖、瓦埠湖、高塘湖、西淝河、泥河,蓝绿交融是指山水辉映构成了淮南山水生态本底格局。根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市国土总面积553232.00公顷,其中耕地占60.01%,园地占0.62%,林地占3.81%,草地占0.17%,湿地占0.34%,城乡建设用地占12.86%,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占2.15%,其他建设用地占0.77%,陆地水域占17.34%,其他土地占1.93%。
第二节 工作成效
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重要经验。
大力加强政策顶层设计,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紧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相继出台《淮南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淮南样板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淮南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完善生态环保制度体系,强化了顶层设计。
持续推动淮河岸线整治,夯实了淮南山水底色。深入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和《安徽省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淮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确保了水质稳定达标;谋划淮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淮河岸线、沿淮洼地及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健全河湖日常管护体系,建立暗访制度、河湖警长制等模式,多点发力积极打造水清岸绿的美丽淮河(淮南段)。
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促进了绿色经济发展。市委、市政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编制实施《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协调煤炭企业出资,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形成矿地共同治理采煤沉陷区的新格局,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培育多元投入采煤沉陷区的新模式。“十三五”时期,全市完成废弃矿山修复治理92个,修复面积1376.86公顷,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十三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目标。
全面开展河湖水系治理,改善了水生态水环境。“十三五”时期,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淮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淮南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全面建立。完成市级重点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编制重点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和湖泊保护规划,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淮河干流岸线专项整治、生态区域违法建设排查等各类行动,淮河岸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同时,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编制完成并批复《淮南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强化预防监督管理,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遏制。
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加强了生态资源保护。我市始终把推进资源型城市绿色发展作为全市林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2020年,九大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项目被列为全省30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之一,成功入选中国与世界银行合作40周年纪念典型案例,并获得了“安徽省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称号,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赞誉。同时,以深入推进林长制为抓手,淮南市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完成成片造林6133公顷,封山育林833公顷,森林抚育68667公顷,退化林修复133公顷,均超额完成规划任务,完成义务植树2800万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不断创新。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6个、森林村庄134个。加强生态敏感区域保护,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监管,精准出击自然保护地整治,有效保护了生物物种及其栖息环境,维护了生态安全。
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了人居环境品质。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制定实施《淮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累计完成290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石姚湾净水厂(5万吨/日)。实施主城区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城市污水管网325.4公里,完成513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规范运营东、西部两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坚持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治理城市水系40.2公里,建成区7条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推进城镇园林绿化提升,构建“点、线、面、片”一体化区域特色绿化景观,完成50余处街头游园、30余条道路行道树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2.55%、13.14平方米,较2015年分别提高了5.78%、1.14平方米,顺利通过住建部组织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第三节 主要生态问题
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有待优化
(一)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发展空间存在冲突。根据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国土利用和生态建设格局在局部地区还不稳定。10年间,全市有44.04万亩耕地流向林草湿及河流湖泊等生态功能较强的地类,30.27万亩林草湿及河流湖泊等地类流向耕地,流入流出规模较大。10年间,22.21万亩耕地被城镇村和工矿、交通水利等项目建设占用,保护与发展仍需进一步统筹协调。
(二)采煤沉陷区和废弃矿山等生态受损区域治理任务重。全市境内煤矿众多,开采时间长,因此在地面以下形成众多规模化的采空区,导致地表发生沉降和塌陷,形成大面积甚至连绵成片的采煤沉陷区,影响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还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损害。至2021年底,全市采煤沉陷区总面积为43.24万亩。另外长期生产建设行为遗留了大量废弃矿山,主要以历史遗留采石场、砖瓦黏土矿为主,主要问题为部分山体裸露,水源涵养功能减弱,土地资源功能丧失,十四五期间需治理废弃矿山105个。
二、农业空间生态功能有所退化
(一)农村居民点集约用地水平不高。全市城镇化水平提升快,人口流动性强,出现一些长期居住生活在城市而户口在农村的“两栖人口”,存在“人走地留”“空心村”等现象,人均村庄用地达到244平方米,高于《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规定的178平方米(平原地区)。
(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产品产区之一,全市耕地面积占比较大,粮食高产生产压力大,未能利用的化肥、农药随地表径流汇入周边河湖,造成水体污染。2021年,全市农膜回收率84.6%,农膜回收后仍有15%左右残留在农田里,会降低土壤的通透性,破坏土壤结构、抑制作物对水分和养分的吸收,造成农作物减产,加剧农业面源污染。
(三)农村人居环境仍然存在短板。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大力开展农村治理脏乱集中行动,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集中清理村庄内外积存垃圾。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仍需加强,部分河道水系仍有淤塞萎缩。
三、生态空间质量有待提高
(一)生态空间要素破碎化,结构单一。全市生态承载强度高,人口密集,农业生产、煤炭开采、城镇建设对生态环境扰动较大,造成山、水、林等生态资源空间要素的受损、退化和破坏的现象,生态用地呈现破碎化趋势;全市生物多样性系统单一、脆弱,自然保护地体系不完善,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部分河道如东淝河以及瓦埠湖、焦岗湖入湖支流枯水期自净能力不高,湿地生态功能需要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有待进一步丰富。市域内的淮河干流及其支流16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81.2%,总体水质良好,但还是存在部分监测断面为V类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高塘湖湖泊水体近几年均呈现轻度富营养化状态;部分湖泊水体受围网养殖影响,造成湖体滤食性鱼类减少。
(三)林地空间总量不足。近几年林业发展迅速,由于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所限,全市森林资源总量还较少,森林资源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幼林比例较大,树种总体较为单一,森林病虫害防预能力不强。群落抵抗力与稳定性不高,缺乏生物多样性,无法进行天然更新,影响林地生态效益的发挥。绿化建设主要以防护林、沿河、沿路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为主,整体呈现“林带多成片少”的局面。
四、城镇空间品质有待提升
(一)城区蓝绿空间网络有待完善。部分城镇滨水绿化和园林绿地、开放空间衔接不足,尚未形成连续性的网络系统。绿化整体分布不平衡,滨水滨湖绿化存在空间断点,绿地与绿地之间廊道联系不足。由于河湖岸线缺乏系统规划,总体利用率不高,淮河岸线主城区段局部面貌有待提高。
(二)城镇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作为传统因矿而建的城市,全市已建城区空间尺度大,南北向(淮南南站到潘集区)、东西向(淮南东站到八公山区)距离均达到了30公里,城市带状空间格局明显。分片区发展差异明显,部分区县(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人口规模呈减少趋势,部分区域出现现状建设用地闲置问题,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市域现状存量用地规模较大,现状产业空间较分散,国家级、省级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目标策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省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助力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发展,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新篇章。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倡导自然恢复理念,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减少人工干预,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统筹协调,加强衔接。与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国家重大生态修复规划加强衔接,维护淮南市生态安全格局,统筹考虑全域全要素协同性,注重生态修复的统筹协调、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协调推进山上山下、上游下游、地上地下、岸上岸下的一体化保护修复,突出生态修复的整体效益。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本市域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系统状况,以问题为导向,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明确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研究提出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途径模式和保障措施。
充分论证,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发挥空间规划在生态修复工作中的先导、主导及引导作用,建立跨部门多领域合作编制工作机制,组建由经验丰富技术单位参与的规划编制团队,系统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充分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凝聚群众智慧,回应社会期盼。
第三节 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全市各要素资源,通过优化生态格局、空间品质提升、山体保护利用、矿山修复、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实施为抓手,牢固生态安全屏障,持续优化空间结构、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构建淮南市高品质国土生态格局,初步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淮南。
到2025年,“两廊四带多核”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形成,生态空间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进一步加强,关键生态系统、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得到有效保护,废弃矿山治理基本完成,矿区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不断提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
到2035年,山体、河流、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农业农村生态空间和城市绿色生态空间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江河湖库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以自然保护地体系为主的生态空间保持稳定,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淮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第四节 总体布局
一、构建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根据《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原则,立足全市自然地理格局,以淮河、江淮运河、东淝河、淠河、泥河、淠东干渠等“大河流”“大干渠”为生态廊道,以自然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源为节点,构建“两廊四带多核”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两廊”是指淮河生态廊道、引江济淮生态廊道,“四带”是指泥河生态带、淠河生态带、安丰塘生态带和高塘湖生态带,“多核”是指将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焦岗湖、瓦埠湖、凤凰湖、上窑山、舜耕山、八公山,以及安丰塘、高塘湖等生态极重要极区作为市域生态保护核心。
二、科学划定生态修复分区
基于区域的生态功能重要性、主体功能定位、生态保护红线以及重要生态问题分布格局,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以及生态功能区划、流域单元分区等,落实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总体布局,根据分区主导问题和生态恢复能力,将全市国土空间划分为7个修复分区。
(一)中心城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总面积68369.71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2.36%,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城市蓝绿空间打造、海绵城市建设、韧性城市建设、废弃矿山治理、自然保护地建设、水环境生态治理等。
(二)淮河沿线洪水调蓄与矿山治理区。总面积91289.58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6.50%,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湿地水生态修复、岸线环境整治、矿山治理、改善河湖连通性等。
(三)淮河北部农产品生产与矿山治理区。总面积110204.17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9.92%,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沉陷区水系连通、采煤沉陷区治理及沉陷区范围内农村居民点搬迁等。
(四)瓦埠湖洪水调蓄与水源涵养保护区。总面积113257.04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0.47%,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水生态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修复湿地景观格局、恢复湖体周围自然植被等。
(五)江淮丘陵岗地水土保持区。总面积122445.71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2.13%,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农田整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国土绿化、水土保持等。
(六)寿县新桥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总面积33416.60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04%,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人居环境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等。
(七)江淮运河沿线水系连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总面积14249.19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58%,生态修复主攻方向为推进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系统性、一体化建设,同步开展江淮运河沿线污水治理、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临时用地复垦等。
三、明确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围绕构建淮南市生态安全格局目标,根据全市生态本底及存在问题,统筹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各项生态修复任务,确定全市9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一)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重点区域。总面积27461.41公顷,按照“宜耕则耕、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要求,积极探索沉陷区整治新模式,对沉陷深度较浅的区域,优先复垦为耕地;对沉陷深度一般的区域挖深填浅,适当发展生态养殖。建立“边采边治、先治后采、防治并举、治用并重”的综合治理机制,逐步降低沉陷地增加速层,基本实现沉陷治理同步。
(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总面积125799.15公顷,主要通过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高产农田生态系统,有序优化乡村发展格局,盘活闲置村庄建设用地,持续开展垃圾、污水、厕所整治工作,提高农村人居环境。
(三)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总面积23264.47公顷,重点提升自然公园生态功能,保护自然公园内重要自然资源及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古迹和地质地貌景观,突出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
(四)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总面积43780.92公顷,通过开展水系连通工程、水源保障工程,进行点源、面源污染控制,建设绿篱带,对生态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
(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总面积5012.25公顷,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县区政府对矿山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监管责任,同时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落实矿山生态修复责任。
(六)城镇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区域。总面积39082.68公顷,推进重点地区城镇蓝绿网络的修复与建设,拓展城市蓝绿生态空间,开展建筑垃圾整治,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深化海绵城市建设,保留天然雨洪通道、扩展滞蓄空间,提高城市内涝防御能力。
(七)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总面积41913.10公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种植模式,并按照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采取保护表土层、降低整地强度、修筑蓄排水系统、坡面植草、设置植物绿篱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八)林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总面积15924.02公顷,积极营造淠河区域护堤护渠林、生态景观林和特色经济林,加快改造低产低效林,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着力构建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提升寿县南部区域水土保持能力。
(九)水源涵养功能保护重点区域。总面积28459.46公顷,重点是疏浚上游河道,清除淤泥,清除围湖养殖;修建防浪工程,以防护瓦埠镇周边的岸坡冲刷;对土地集中,土质适宜,易于管理的地区种植防浪林木,减轻圩堤和湖岸受风浪冲击的危害,防止水土流失,净化水体。
第五节 总体策略
一、加强整体系统治理,系统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落实最严格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开展冲突区域综合整治。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系统观念和整体思维,按照“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的原则,推进农业、生态与城镇空间相邻或冲突区域调整和修复,有序退出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耕地和建设用地,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着力解决因利用方式和资源配置不合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通过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的有机串联和合理布局,促进三类空间统筹协同和融合共生,因地制宜建设边缘地带、生态缓冲带。
修复矿山生态环境,稳步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开展矿区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恢复土壤肥力,修复林地草地,控制和治理水土流失、水体污染。重点整治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等地的废弃矿山,加强矿山采坑、排土场、尾矿库综合治理,恢复地形地貌、防治水土污染、提高植被覆盖率,修复矿区生态环境。稳步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修复,探索新生采煤沉陷区防控措施。
实施生态廊道建设,构建区域生态网络。在淮河、引江济淮2条主要生态廊道基础上,以河湖水系、重要交通水利基础设施为脉络,建构多级生态廊道,连接全市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核心生境。开展生态缓冲区建设,修复受损生境,建设河湖岸线防护林带,改善全市三类空间和若干重要生态系统之间的连通性。
二、整治土地改善环境,提升农业空间生态功能
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乡村空间格局。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建设生态良田,减少城镇周边优质耕地破碎化现象,提升农业生态功能,促进农业空间与生态、城镇空间协调布局。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制度,采用有效手段保护土壤肥力不流失,并强化复垦耕地管护。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农业生产和生态服务功能。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推进“旱改水”工程,促进地力与产能提升。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松整地等措施提高土壤肥力。加强退化农田改良修复和集雨保水保土,优化种植制度和方式,发展高效生态旱作农业。开展盐碱化、酸化土壤改良培肥,治理和修复污染耕地,提升土壤碳汇能力。完善田间灌排工程,推广节水灌溉,有序实施农田林网、绿心绿带提质改造工程,增强农田生态系统防风固尘、水源涵养、物种安全、环境净化等功能。
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化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持续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升级,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加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三、修复受损自然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空间质量
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保护和培育林地生态系统。统筹国土绿化等生态建设活动,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落实造林绿化空间任务。重点围绕八公山、舜耕山、上窑山、江淮运河、江淮分水岭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开展造林绿化。推进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力度,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林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加强涉水空间综合治理,保护和修复重要河湖湿地。全面推进河长制,强化流域系统保护与修复。因地制宜修复河湖自然岸线,统筹推进河流水系生态连通治理,改善河湖水动力条件,修复自然洼地、坑塘沟渠,完善水系网络。加强淮河、瓦埠湖、高塘湖、焦岗湖等重要河湖湿地保护与修复,形成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和修复体系,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整合优化,推动保护空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对具有区域代表性、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区实施名录管理。
四、支撑绿色发展转型,提高城镇空间生态品质
构建系统化城镇生态网络,提升生态功能。加强城市近郊自然生态系统保护,预留城市通风廊道,建设城郊生态防护绿地和郊野公园,有效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完善公园体系和绿道网络,增强城乡蓝绿网络连通性、系统性、协同性。修复城镇内部受损生态空间,开展滨河岸线恢复和防护林带建设等,提升城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提升城市韧性,增强城市生态安全水平和承载能力。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地表水、地下水和矿井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整体优化水资源供给结构。支持构建“调引蓄提、互联互通、多源互济”的供水格局,保障引江济淮等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留天然雨洪通道,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留白增绿,扩展滞蓄空间,提高城市内涝防御能力。
实施污染土壤风险防控,统筹城镇用地生态修复。开展工业废弃地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科学分析成因和受损程度,合理选择修复模式,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探索建立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全过程监管机制。实施污染地块筛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风险管控。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第一节 中心城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
一、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中心城区生态功能的提升,开展城市绿地系统、城内外河湖水系连通建设,完善城内外蓝绿生态网络,使城镇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全面恢复和修复。
二、重点工程
本分区部署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城市公园建设工程、林地质量提升工程、环卫建设项目工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等7个重点工程。
专栏1 中心城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进主城区沿淮河生态景观带建设项目,开展岸线整治、景观建设、生态护岸等生态修复活动;推进主城区水系贯通项目,实施沿淮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对老龙王沟、龙王沟、洞化截洪沟等主要城市排涝水系、水体实施综合治理和周边生态廊道修复,提高水系连通性,提升水环境,构建水生态;加强主城区排水管网提标改造、排涝通道提升改造、排涝泵站升级改造;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韧性城市建设。加快寿县、凤台县主城区沿淮河生态景观带建设项目,开展岸线整治、景观建设、生态护岸等生态修复活动;推进蓝绿空间建设,将城区沿淮打造成充满活力的城市滨水空间。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近期推进西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淮河能源二道河农场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淮河能源李嘴孜矿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淮河能源新庄孜矿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中煤新集三矿西部区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等,主要综合治理内容是对采煤沉陷区内受损的土地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消除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修复和提升生态环境,配套完善项目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公园建设工程。完善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建设淮南植物园等5处城市公园;见缝插绿,新建50个街头绿地、口袋公园;提标提质,对龙湖公园等4处公园、15个老旧游园、10条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全面推进十涧湖等湿地公园的景观建设和周边环境的提升工作。 林地质量提升工程。开展舜耕山、八公山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森林抚育、生态育林、退化林修复、人工造林等重点项目工程,提升森林质量,增强区域范围内林地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固碳,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 环卫建设项目工程。实施环卫工程设施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淮南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建设、田家庵生活垃圾分类及收集转运体系建设、淮南市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及收集转运体系建设、淮南市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及收集转运体系建设、谢家集区垃圾储运分拣中心建设、潘集区城镇垃圾分类中转站建设、大通区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淮南市装修垃圾处置及资源化等项目。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以全面推进城市建成区以外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中心,根据水体特征制定“一水一策”,科学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消除现有农村黑臭水体。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以谢家集区、八公山区为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修复和村庄整治,以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修复等任务为重点,逐步加强农业生产空间保护与生态治理,推动资源产业化与城乡一体化。 |
第二节 淮河沿线洪水调蓄与矿山治理区
一、主要任务
提高洪水调蓄功能,严格保护沿淮重要湿地和水系,重点推进淮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湖泊及周边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废弃矿产治理工程,通过建设生态廊道、湿地功能多样性、淮河岸边生态保护,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生态型护岸,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屏障,以减少人类活动导致的河岸破坏。通过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污染治理、新建排污管网,景观绿化恢复植被,来改善湿地与河岸生态环境。
二、重点工程
本分区部署淮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要河湖湿地修复工程、沿河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废弃矿山修复工程、林地质量提升工程、凤台县凤凰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淮河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9个重点工程。
专栏2 淮河沿线洪水调蓄与矿山治理区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淮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淮河岸线淮南主城区段为建设重点,对现状淮干堤防进行达标提升,开展石姚段一般保护区水系治理与湿地建设、东西小岛水环境提升、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水环境整治。 重要河湖湿地修复工程。对高塘湖、瓦埠湖、焦岗湖、春申湖、西淝河、永辛河、幸福河等河流湖泊,通过清淤疏浚、引水补水、水系连通、排污口整治等措施,全面提升沿淮湖水环境;深入推进沿淮蓄滞洪区和湿地的生态修复,提高沿淮湿地生态功能;开展“退渔还河”和“退耕还湿”工程,在地形塑造、水道疏浚、动物通道建设的基础上进行水生植被、沼生植被的恢复。结合湿地植被恢复工程开展湿地水禽栖息地保护工程,使河岸湿地周边森林资源进一步完善,生态效益进一步提升。 沿河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开展淮河岸线生态防护林的增绿增效工作,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稳定增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形成淮河岸线生态防护林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林木安全、景观丰富的岸线防护林带。对岸线的两岸林木进行正常的抚育管护和病虫害防治。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凤台县新集三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主要是对采煤沉陷区内受损的土地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消除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修复和提升生态环境。 废弃矿山修复工程。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宕口和采石迹地生态复绿工作,开展低效林、纯林改造,提高人工林自然度、增加碳汇和生物多样性;加强对上窑山、八公山等山体修复,消除破损山体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强化矿山宕口整治和修复。挖掘存量废弃矿山活化利用潜力,积极探索产业导入,促进生态修复措施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推动土地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探索废弃矿山价值转换新模式。 林地质量提升工程。开展上窑山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森林抚育、生态育林、退化林修复、人工造林等重点项目工程,提升森林质量,增强区域范围内林地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固碳,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 凤台县凤凰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凤凰湖生态修复,包括内源治理及疏浚390000m3,退渔还湿2000亩,水生植物修复55000m2,绿化修复20000m2。推进凤凰湖周边沟渠生态修复,清淤疏浚7.26km,生态岸坡7.22km,水生植物修复9600m2,灌木及地被修复28800m2。实施永幸河生态修复,植草生态修复670000m2。 淮河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对东淝河、泥河、梁家湖排涝沟、窑河、陡涧河、老墩沟、正南洼抽排水渠、天河、架河、万小河等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实施清淤疏浚,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河岸种植自然草皮、灌木和乔木相结合的绿化植物,营造优美水景观。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以全面推进沿淮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中心,加大动态排查力度,以房前屋后河、渠、塘等水体为重点,将新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相应监管清单,持续做好巩固提升。 |
第三节 淮河北部农产品生产与矿山治理区
一、主要任务
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治理采煤沉陷区,改善沉陷区生态环境,有序引导矿区建设,防控新生大规模沉陷。注重采煤沉陷区的生态治理,兼顾农业主体功能,实施沉陷区水系连通。结合皖北“四化同步”要求,优化村镇格局,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立高产高效的农田生态系统。
二、重点工程
本分区部署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水系连通及综合治理工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5个重点工程。
专栏3 淮河北部农产品生产与矿山治理区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非稳沉区域以动态治理为主,通过修复沉陷受损的公路、生产道路、排灌泵站、灌溉水渠、拦水堤坝等,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并对沉陷区水面综合利用,发展水面光伏,实施潘四东西翼采区生态修复等项目。稳沉区域以自然恢复为主,通过蓄水利用和水系连通、水土保持、含水层保护、林草植被恢复、土地平整和复垦等措施,改善沉陷区环境并恢复耕地,实施潘一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等项目。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以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修复和村庄整治为中心,以农用地整理、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修复等任务为重点,逐步加强农业生产空间保护与生态治理,推动资源产业化与城乡一体化。 水系连通及综合治理工程。围绕泥河片区、永幸河片区、西淝河片区采煤沉陷区水系治理,通过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改善沉陷区水环境与水生态,构建活力、清洁、流动的水生态系统。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村庄规划区为中心,以路、河为脉络,以庭院、公共设施用地为点缀,见空插绿,实施联村建绿工程,美化村容村貌。着重实施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和美乡村建设。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以全面推进凤台县、潘集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中心,通过河道整治、清淤、护坡整治、生态挡墙、污水截留、污泥处置等措施,开展黑臭水体污染溯源,制定“一水一策”整治方案。 |
第四节 瓦埠湖洪水调蓄与水源涵养保护区
一、主要任务
推进瓦埠湖省级重要湿地保护工作,提高湿地与周边水体的连通性,加强水生态保护,保护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开展流域水环境整治,实施退耕还湖,全面整治瓦埠湖岸线侵占,提高湖泊洪水调蓄能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瓦埠湖流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保障水源水质和饮水安全。
二、重点工程
本分区部署瓦埠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安丰塘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5个重点工程。
专栏4 瓦埠湖洪水调蓄与水源涵养保护区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瓦埠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开展瓦埠湖湿地保护与恢复、水生态治理与修复,通过湿地植被保护与修复,恢复湖区湿地功能、改善湖泊水生态环境,保护候鸟栖息地,维护原生生物群落稳定性。 安丰塘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通过实施水体底泥清淤、河道整治、生态护坡改造,防护林建设,干渠生态廊道、亲水景观、临河道路建设等,建立有效的芍陂水生态保护体系,使河湖生态修复得到加强,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围绕区内现有耕地集中分布区、规模化种养殖区、农村人口聚集区等,通过节肥、节药、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村废水废固处置、秸秆综合利用、农资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措施,推动绿色农业发展,降低农业面源污染风险。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深入实施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扎实推进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提升“三大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以全面推进瓦埠湖流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中心,重点对黑臭水体水环境开展综合整治,包括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等。 |
第五节 江淮丘陵岗地水土保持区
一、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区域,在落实好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高丘陵岗地森林覆盖率;同时按照“布局合理、乔灌结合、功能齐全、质量提高”的原则,在沟、渠、路旁和其他宜林地种植树木,营造良好的农田生态环境,提升水土保持能力。
二、重点工程
本分区部署林地质量提升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淠河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4个重点工程。
专栏5 江淮丘陵岗地水土保持区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林地质量提升工程。保护好江淮分水岭脊背区林地,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培育乡土树种,逐步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与分布格局,改善林分质量,提升森林碳汇能力,提高丘陵岗地森林覆盖率,减轻水土流失,打通区域性生态廊道。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以片区或小流域为单元,实施田水路林村渠综合规划,加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实施生态护坡及植被恢复、土壤保育、退化林地整治、小流域修复工程等措施,推进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淠河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促进水体水质明显改善。通过生态清淤、生态净化、岸线保护、河道整治、河湖滨带生态治理、防洪治理等措施,对淠河开展水生态修复与治理。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以全面推进寿县南部区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中心,根据水体用途或其用地分类和污染成因,结合村庄规划和村民需求等确定治理思路,优先采用资源化、生态化治理等措施。 |
第六节 寿县新桥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
一、主要任务
以人居环境维护功能为主,结合城市规划,对河道配置护岸护堤林,建设生态河道、湿地、园林绿地,强化对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经济开发区建设等活动的水土保持监督和管理。
二、重点工程
本分区部署城镇人居环境提升、水土流失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3个重点工程。
专栏6 寿县新桥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进新桥城区绿化提升,对现状河道清淤、疏浚贯通、场地地形重新整理、拆除部分低矮破旧建筑、沿线边坡驳岸治理,加强瓦东干渠新桥片区水环境治理。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加强新桥城区河道和城市绿地保护,结合道路绿化和城市公园建设,保护并扩大城市湿地、绿地面积,提高城镇及其周边生态用地比重,强化城市及其周边水土保持和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监测评价。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以全面推进寿县炎刘镇、刘岗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中心,通过淤泥清淤工程、水域生态修复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及增设污水管网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第七节 江淮运河沿线水系连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
一、主要任务
围绕“一河清泉水、一条经济带、一道风景线”,坚持保育结合、综合治理,系统开展引江济淮生态廊道建设。坚持原地址、同面积、同质量原则复垦工程临时用地。推进江淮运河沿线丘陵岗地和荒坡荒地造林,提升江淮运河沿线生态林地质量。同步开展江淮运河沿线污水治理、生态敏感区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江淮运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打造“生命桥”,整体提升廊道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二、重点工程
本分区部署江淮运河临时用地复垦、沿河林带湿地建设工程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程等3个重点工程。
专栏7 江淮运河沿线水系连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江淮运河临时用地复垦工程。对运河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场、排泥区、堆土区等临时用地进行复垦。 沿河林带湿地建设工程。围绕江淮运河流域,加快生态林带建设,提高沿线森林植被覆盖率,稳步提升森林质量,确保沿线宜林则林、应绿尽绿,乔灌草结合。加强沿线瓦埠湖等重要河湖湿地保护和修复,保护候鸟栖息地,维护原生生物群落稳定性。 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程。强化江淮运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开展底栖生物增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人工增殖放流和建设人工鱼巢、鱼类增殖放流站、鱼道、拦鱼电栅等设施建设,保护江淮运河水生生物资源。 |
第八节 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
一、主要任务
以生态源地为核心,以生态廊道为桥梁,构建与优化全要素生态安全网络,提升生态空间生境适宜性,促进生物多样性和物种丰富度。建立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源地为主的生态源地保护体系及湿地公园、绿地、水库为主的生态斑块保护体系。以联通河流为载体的生态廊道、丰盈山脉林带为载体的生物廊道,路网为载体的交通廊道、传承人文为载体的历史长廊。营造互联互通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网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空间治理。
二、重点工程
主要部署省级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市级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县级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城镇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等4个重点工程。
专栏8 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重点工程 |
省级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落实省级生态修复规划要求,全力推进淮河干流(淮南段)、引江济淮(淮南段)生态廊道建设,加强淮河干支流两侧植树造林、持续实施采煤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和石质山绿化、构建优质高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推进江淮运河沿线丘陵岗地和荒坡荒地造林。 市级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依据“两廊四带多核”的市域生态网络结构,结合空间规划整合各类土地资源,以生态连接为核心手段,建立市域生态资源要素的空间联系,形成由生态斑块、生态廊道、生态基质等空间要素共同构建的市级生态廊道体系。 县级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由县区研究确定,优先将连接国道、省道与各自然保护地的县道、乡道列入规划范围,确保全市森林城市建设协调推进。 城镇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加强以城镇主要交通干线、内河两侧绿化带建设,社区及公共场地“口袋公园”建设,环城防护林带建设,增强城市公园、湿地公园与城郊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的连通性。 |
第四章 效益评价
第一节 生态效益
提升生态系统安全。通过划定淮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明确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构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总体格局,提升区域生态安全水平,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6.21%。筑牢淮河和引江济淮两大生态廊道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中的核心地位,发挥河湖水系在生态系统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等多个生态源地为基底的生态保护网络,进一步提升区域和流域生态安全水平。
提升生态服务功能。通过水生态水环境修复、湿地修复、林地修复、矿山修复等工程,到2025年,废弃矿山治理面积1180.72公顷,森林质量提升面积8000公顷,有效阻止水土流失、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等。同时地表植被的增加,截流水量能力的提高,自然植被的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增强了生态系统调节能力,提升了生物多样性水平。
第二节 经济效益
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将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融入淮南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发展之路中,坚定不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加快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步伐,通过矿山修复、森林提质、河流水系治理、生态环境改善等方式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等产业新业态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保持国土空间优美生态风貌,实现经济发展全方位绿色转型,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促进绿色生态发展。通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实施,区域生态资源得到良好保护,为生态旅游、生态产业、生态生活提供重要基础,更为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提供条件。水土流失治理、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等项目的实施,提高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增加生态产业的产出。
第三节 社会效益
提高生态文明意识。规划的编制与未来实施过程中,注重全社会参与,将提升全社会对生态保护修复重要性和价值更充分的认识。有利于树立生态价值意识,形成对自然生态敬畏的价值理念;树立生态责任和生态道德意识,逐步自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树立生态知识的学习教育意识,更多了解和掌握生态治理与保护的基本常识和理念。形成全社会动员,共治、共管、共享的生态文明新格局。
改善城乡人居质量。通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重大工程的实施,实现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人居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同时也推动当地的城镇蓝绿空间营造、和美乡村建设,提升城乡生态质量和建设发展空间,使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极大的提升。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自然资源领域专业委员会,组织协调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制定淮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任务、行动计划。建设淮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市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库。健全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在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以及生态价值实现、生态补偿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协同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
强化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依职能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根据《规划》安排,指导各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落实本领域生态保护修复指标。加强跨部门工作协调,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在全域全要素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中形成合力。
压紧压实责任。落实县(区)人民政府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推进本地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并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
强化规划传导。构建“市—县(区)”生态修复规划传导机制,各县(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时,应充分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重大工程项目以及指标细化落实。
第二节 加强资金保障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按照“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平台思维、资源整合”的要求,构建“谁投资、谁受益”“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机制,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建立持续回报和合理退出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健全参与机制,县(区)人民政府拓展投资渠道,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鼓励企业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明确参与领域,在森林、水系、耕地、城镇、矿山等生态系统领域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明晰参与程序,县(区)人民政府建立市场化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库,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公平竞争引入修复主体,开展市场化交易。
优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对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各地要将建设资金列入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任务相适应。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特点,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压实企业修复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落实企业复垦责任和义务。对重大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等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进行生态修复,按照“谁损毁、谁修复”的原则,由土地复垦义务人依法履行义务,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体制机制。建立生态产品“评估(核算)—定价(转化)—交易(补偿)”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模式,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用市场化机制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支持出让、转让、抵押、入股等市场交易行为,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环境治理市场,促进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业健康发展。
第三节 加强实施管理
加强《规划》协调落实。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自然资源领域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分工,分解年度任务,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建立《规划》动态调整和定期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调整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建设内容等,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落实《规划》传导机制。强化横向统筹协调,加强市直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围绕《规划》的安排,落实各项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协调处理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问题,共同完成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加强纵向任务落实,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生态修复规划传导机制,各县(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时,应充分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重大工程项目以及指标细化落实。
建立重点项目库。将保障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市级生态修复规划重点项目库。生态受益范围地域性较强的其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由县(区)纳入本级生态修复规划重点项目库。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负面清单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突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重违背自然规律的过度人工干预活动,对于科学性不足、系统性较差、综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不得纳入各级生态修复项目库。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制定项目实施年度计划,并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因地制宜开展小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工作,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保护修复模式。
加强重大工程监管。加强地方政府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沟通配合,构建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监管体系,形成重点项目系统化、常规化、连续化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正向激励和问责机制。
第四节 加强科技支撑
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构建美丽淮南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
完善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建设。构建符合淮南市实际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修复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试验示范,建立一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示范基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模式。
强化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支持体系,培养和引进生态文明建设急需的拔尖人才和专业人才,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推进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发展,推动科技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第五节 鼓励公众参与
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当地居民、社会企业、公益组织等多主体共同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专业团队、投资企业提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推动资源、项目、资本等相互耦合,实现共赢。
构建多层次合作交流平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定期召开公众、学者、技术人员、企业、商协会参与的多层次生态修复合作交流会议,建立开放式对话机制,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营造生态保护与修复全民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科普节目等,大力宣传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及修复成效。
表1 淮南市国土利用现状表(2021年)
地类 |
面积(公顷) |
占总面积 比例(%) |
||
农用地 |
耕地 |
331983.11 |
60.01 |
|
园地 |
3418.15 |
0.62 |
||
林地 |
21054.49 |
3.81 |
||
草地 |
950.53 |
0.17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建设用地 |
20151.34 |
3.64 |
村庄建设用地 |
51024.86 |
9.22 |
||
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
11910.26 |
2.15 |
||
其他建设用地 |
4288.64 |
0.77 |
||
自然保护用地 |
湿地 |
1875.22 |
0.34 |
|
陆地水域 |
95903.33 |
17.34 |
||
其他土地 |
10672.07 |
1.93 |
表2 淮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规划指标一览表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基期年 |
2022— 2025年 |
2026— 2035年 |
保护目标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
公顷 |
34357 |
≥34357 |
≥34357 |
林地保有量 |
公顷 |
21054.49 |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
||
森林覆盖率 |
% |
—— |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
||
湿地面积 |
公顷 |
1875.22 |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
||
自然保护地占国土 面积比例 |
% |
—— |
≥2.08 |
≥4.09 |
|
重要河湖库自然岸线 保有率 |
% |
—— |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
||
耕地保有量 |
公顷 |
331983 |
326587 |
326587 |
|
系统修复 |
自然恢复治理面积 |
公顷 |
—— |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
|
废弃矿山治理面积 |
公顷 |
41.81 |
1180.72 |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
|
退化湿地修复面积 |
公顷 |
—— |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
||
河湖岸线生态修复长度 |
千米 |
11.7 |
84.7 |
—— |
|
重要生态廊道修复或 新增建设面积 |
公顷 |
8883 |
13704 |
—— |
|
采煤沉陷区治理面积 |
公顷 |
514 |
3000 |
—— |
|
综合提升 |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
公顷 |
12466 |
24400 |
66666 |
森林质量提升面积 |
公顷 |
5854 |
8000 |
10000 |
|
城镇开发边界内人均 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 |
—— |
落实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指标 |
||
城区公园绿地、广场 步行5分钟覆盖率 |
% |
—— |
≥40 |
≥80 |
表3 淮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区域名称 |
面积(公顷) |
涉及县(区)名称 |
涉及乡镇个数(个)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
27461.41 |
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凤台县、毛集实验区 |
19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
125799.15 |
田家庵区、潘集区、凤台县、寿县 |
17 |
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 |
23264.47 |
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凤台县、寿县 |
12 |
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 |
43780.92 |
全市域 |
23 |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
5012.25 |
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凤台县 |
11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 |
39082.68 |
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寿县、凤台县 |
18 |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 |
41913.10 |
寿县 |
3 |
林地生态修复 |
15924.02 |
寿县 |
4 |
水源涵养功能保护 |
28459.46 |
谢家集区、寿县 |
7 |
合计 |
350697.46 |
—— |
—— |
表4 淮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安排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重点工程 |
实施区域 |
主要内容 |
实施面积(公顷) |
|
近期 |
远期 |
|||||
1 |
中心城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生态修复 |
城镇人居环境 提升工程 |
中心城区、 寿县县城、 凤台县县城 |
沿淮河生态景观带建设、城区水系贯通、入淮水系水环境治理、绿地生态系统建设、海绵城市建设、韧性城市建设、建筑垃圾治理 |
—— |
—— |
2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谢家集区、 八公山区 |
对采煤沉陷区内受损的土地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消除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修复和提升生态环境,配套完善项目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2000 |
—— |
|
3 |
城市公园建设 工程 |
淮南市中心城区 |
绿地系统建设 |
—— |
—— |
|
4 |
林地质量提升 工程 |
舜耕山、 八公山区域 |
通过森林抚育、生态育林、退化林修复、人工造林等工程,提升森林质量,增强区域范围内林地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固碳,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 |
—— |
—— |
|
5 |
环卫建设项目 工程 |
淮南市中心城区 |
生活垃圾转运、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垃圾分类中转站建设等 |
—— |
22.27 |
|
6 |
农村黑臭水体 治理工程 |
城市建成区以外农村区域 |
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 |
—— |
—— |
|
7 |
全域土地综合 整治工程 |
谢家集区、 八公山区 |
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
—— |
—— |
|
8 |
淮河沿线洪水调蓄与矿山治理区生态修复 |
淮河岸线环境 综合整治工程 |
淮河流域 (主城区段) |
河道疏浚、岸线整治、生态护岸 |
833 |
—— |
9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毛集实验区 |
对采煤沉陷区内受损的土地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消除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修复和提升生态环境 |
—— |
—— |
|
10 |
重要河湖湿地 修复工程 |
淮河流域范围 |
清淤疏浚、引水补水、水系连通、排污口整治、湿地植被恢复 |
6159 |
—— |
|
11 |
沿河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 |
淮河流域范围 |
防护林建设、生态护坡改造、干流生态廊道建设、亲水景观营造 |
—— |
—— |
|
12 |
废弃矿山修复 工程 |
东西华山、狮子山、龙王山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
边坡治理、造林垦地 |
1180.72 |
—— |
|
13 |
林地质量提升 工程 |
上窑山区域 |
通过森林抚育、生态育林、退化林修复、人工造林等工程,提升森林质量,增强区域范围内林地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固碳,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 |
—— |
—— |
|
14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淮河流域范围 |
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 |
—— |
—— |
|
15 |
凤台县凤凰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
凤台县凤凰湖 流域 |
内源治理及疏浚、退渔还湿、水生植物修复,绿化修复、清淤疏浚、灌木及地被修复、植草生态修复 |
212 |
—— |
|
16 |
淮河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 工程 |
淮河流域范围 |
加固堤防,疏浚阻水河道断面,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堤防穿堤建筑物涵闸等及影响工程处理等 |
—— |
—— |
|
17 |
淮河北部农产品生产与矿山治理区生态 修复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凤台县西南部、东北部及潘集区西北部区域 |
以动态治理为主,修复沉陷受损的公路、生产道路、排灌泵站、灌溉水渠,拦水堤坝等 |
3000 |
—— |
18 |
全域土地综合 整治工程 |
凤台县、潘集区各乡镇 |
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
—— |
—— |
|
19 |
水系连通及综合治理工程 |
泥河流域、 永幸河流域、 西淝河流域 |
水系连通、水源保障,点源、面源污染控制,自然湿地修复 |
—— |
—— |
|
20 |
农村人居环境 综合整治工程 |
凤台县、 潘集区各乡镇 |
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村厕所及粪污治理 |
—— |
—— |
|
21 |
农村黑臭水体 治理工程 |
凤台县、 潘集区农村区域 |
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 |
—— |
—— |
|
22 |
瓦埠湖洪水调蓄与水源涵养保护区生态 修复
|
瓦埠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
瓦埠湖及周边 区域 |
水源涵养、自然湿地修复、水生态治理、湿地植被修复 |
9204 |
—— |
23 |
安丰塘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安丰塘及周边 区域 |
底泥清淤、河道整治、生态护坡改造、防护林建设、干渠生态廊道、亲水景观 |
3501 |
—— |
|
24 |
农业面源污染 综合整治工程 |
瓦埠湖、安丰塘及周边区域 |
化肥农药减量、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村废水废固处置、秸秆综合利用、农资废弃物回收 |
—— |
—— |
|
25 |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瓦埠湖、安丰塘及周边区域 |
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村厕所及粪污治理 |
—— |
—— |
|
26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瓦埠湖流域 各乡镇 |
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 |
—— |
—— |
|
27 |
江淮丘陵岗地水土保持生态修复 |
林地质量提升 工程 |
寿县南部各乡镇 |
退化林修复、林分改造 |
—— |
—— |
28 |
水土流失治理 工程 |
寿县南部各乡镇 |
生态护坡及植被恢复、土壤保育、退化梯田林地整治小流域修复 |
200 |
500 |
|
29 |
淠河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
寿县隐贤镇、 张李乡等乡镇 |
河道整治、生态护坡改造、防护林建设 |
—— |
—— |
|
30 |
农村黑臭水体 治理工程 |
寿县南部区域 |
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 |
—— |
—— |
|
31 |
寿县新桥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生态修复 |
城镇人居环境 提升工程 |
寿县炎刘镇 |
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道整治、绿地系统建设、建筑垃圾治理 |
—— |
—— |
32 |
水土流失治理 工程 |
寿县刘岗镇 |
防护林建设、生态护坡及植被恢复、土壤保育 |
400 |
800 |
|
33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寿县炎刘镇、 刘岗镇 |
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 |
—— |
—— |
|
34 |
江淮运河沿线水系连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生态修复 |
江淮运河临时用地复垦工程 |
江淮运河两岸 范围 |
土地平整、复垦 |
1300 |
—— |
35 |
沿河林带湿地建设工程 |
江淮运河及周边区域 |
国土绿化、湿地修复 |
—— |
1200 |
|
36 |
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程 |
江淮运河流域 范围 |
湿地管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 |
—— |
900 |
|
37 |
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 构建 |
省级生态廊道 建设工程 |
淮河、江淮运河流域范围 |
国土绿化、河道整治、生态护坡及植被恢复 |
—— |
—— |
38 |
市级生态廊道 建设工程 |
市域内主要水域及山林 |
国土绿化、河道整治、生态护坡及植被恢复、森林抚育 |
—— |
—— |
|
39 |
县级生态廊道 建设工程 |
县域内主要交通干线、内河两侧 |
国土绿化、防护林建设 |
—— |
—— |
|
40 |
城镇生态廊道 建设工程 |
镇域内交通干线、内河两侧 |
绿地系统建设、水系生态修复 |
—— |
—— |
表6 淮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指导部门一览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重大工程 |
指导部门 |
1 |
中心城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生态修复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同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
2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发集团、市生态环境局、 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采煤企业 |
|
3 |
城市公园建设工程 |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
|
4 |
林地质量提升工程 |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 |
环卫建设项目工程 |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 |
|
8 |
淮河沿线洪水调蓄与矿山治理区生态修复 |
淮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协同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9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发集团、市生态环境局、 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采煤企业 |
|
10 |
重要河湖湿地修复工程 |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1 |
沿河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 |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2 |
林地质量提升工程 |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3 |
废弃矿山修复工程 |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4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5 |
凤台县凤凰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
牵头单位:凤台县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6 |
淮河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协同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7 |
淮河北部农产品生产与矿山治理区生态修复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发集团、市生态环境局、 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采煤企业 |
18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 |
|
19 |
水系连通及综合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协同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 |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
|
21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2 |
瓦埠湖洪水调蓄与水源涵养保护区生态修复 |
瓦埠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单位:寿县人民政府、谢家集区人民政府、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3 |
安丰塘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单位:寿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4 |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
|
25 |
瓦埠湖洪水调蓄与水源涵养保护区生态修复 |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
26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7 |
江淮丘陵岗地水土保持区生态 修复 |
林地质量提升工程 |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8 |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协同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9 |
淠河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0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1 |
寿县新桥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 生态修复 |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牵头单位:寿县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2 |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协同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3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4 |
江淮运河沿线水系连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生态修复 |
江淮运河临时用地复垦工程 |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 |
35 |
沿河林带湿地建设工程 |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6 |
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程 |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7 |
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 |
省级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8 |
市级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9 |
县级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40 |
城镇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