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3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唐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现存公有住房拆迁补偿方案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各类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包括集体、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办证工作。尤其是在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从2018年市委市政府指导意见的“1+5”文件,2020年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解决了一大批因工程竣工手续不完善等导致“办证难”问题,2022年,市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工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202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进一步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的文件,建立了长效机制。
针对您提出的“对农村地方的不再使用原供销社、粮站、学校等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清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建议,我局作为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全力配合国有资产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将提供最大工作方便。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2699189
联 系 人:曹多余
2024年8月30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