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化解“登记难”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5-01-09 09:39 来源: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朱玉兵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2024年,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以民为本,利民益民,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原则,着力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专题会议部署,健全工作格局。三次召开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专题会,着力调度推动“登记难”问题化解工作。同时,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指引,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化解“登记难”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局党组、各相关股室和事业单位同频联动的工作格局,促进提升工作成效。

明确分工协作,理顺工作流程。根据工作实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牵头负责推进化解不动产“登记难”工作,并明确分解任务到各有关股室、事业单位,厘清职责要求、协作流程,每项任务分工均确定责任人和联系人,建立健全问题反馈和快速响应机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和处理,实现业务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确保不动产登记各项业务流转顺畅无阻。

完善工作台账,分类推进办理。制定工作台账,精准梳理问题,摸清原因,做到满足办证条件的立即办理;暂不能办理的,通过领导小组协调,分类会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推进问题逐一销号。

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办件质效。以部、省、市文件为指导,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文件要求的通知》(寿自然资规登〔2024〕5号),根据问题类型建立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和业务流程,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分中心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照抓好政策贯彻落实,高质效推进“登记难”化解工作。

2024年,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组织相关股室、事业单位和法律顾问等召开不动产登记会商会议30余次,议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80余个,切实有效的化解了不动产登记矛盾,有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