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古沟回族乡太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潘集区古沟回族乡太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5年4月23日经淮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府秘〔2025〕38号),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4月27日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潘集区古沟回族乡太平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面积约446.22公顷(约6693.30亩)。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三、规划目标
依托村域良好的自然资源本底和人文历史底蕴,突出以现代高效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乡村旅游、美丽宜居为目的发展定位。通过土地整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的建设,将太平村打造为集生态宜居、现代农业、特色乡村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产村融合示范村。。
四、批准机关
淮南市人民政府。
五、批准时间
2025年4月23日。
六、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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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 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246.6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209.7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 园地 本村园地1.59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 林地 本村林地7.13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 4.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7.23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5. 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37.80公顷。主要用于乡村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6. 工业用地 本村工业用地13.69公顷。主要用于农副产品加工。 7. 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9.88公顷。主要用于公路、村庄内部道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8. 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60公顷。主要用于村域内污水处理、水工等设施建设。 9.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3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10. 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1.44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1. 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99.37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
八、规划主要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