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5 14:5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刘潇潇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2〕382号)要求,我市将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3月27下午15:00

二、听证会地点:环宇皇宫酒店一楼会议室

(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南路1号       

  三、听证会内容:淮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方案。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2-3名;寿县、凤台县、市辖五区、山南新区、经济开发区、毛集实验区代表各2名。其他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申请参加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23日(法定工作时间内)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前往淮南市土地价格与征地事务中心报名登记。

    联系人:郑罡   马莹新;联系电话:2695827  2698351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参加报名未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人数不超过10名,按报名时间顺序确定,并发放《旁听证》,凭《旁听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2〕382号)精神以及淮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政策,了解淮南市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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