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我局于2024年5月16日核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0403202400037号),于5月21日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40403202400083号),建设单位:淮南市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淮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建设地址:淮南高新区中国移动数据中心西侧、大别山路东侧、泰宁大街北侧。因申请将建设单位由淮南市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淮南高新春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现土地权属单位申请撤销原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040320240003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40403202400083号)之行政许可,同时一并注销两项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040320240003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40403202400083号)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若存在利害关系人对撤销决定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电话:0554-2699115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