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淮南市)

发布日期:2025-04-18 08:47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财政厅要求,现将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4年度实施绩效自评情况报告(淮南市)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61号),2024年6月财政部下达安徽省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0万元,用于支持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并同步下达2024年度绩效目标。

(二)安徽省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的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596号)要求,2024年7月,安徽省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0000万元下达至淮南市和滁州市,其中淮南市5529万元,并同步下达2024年度绩效目标。

(三)淮南市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的情况

根据《淮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资金的通知》(资环〔2024〕361号),2024年7月12日,淮南市分解下达了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5529万元,其中八公山区711万元、大通区3926万元、凤台县892万元,并分解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示范工程2024年度计划总投资13869.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869.24万元。截至2024年底,已到位资金11229.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229.20万元,资金到位率80.96%。

淮南市2024年预算资金总额为8103.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52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74.12万元。截至2024年底,已到位资金6758.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52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229.2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示范工程2024年预算总额13869.2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实际支付2880.6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0.77%。其中,中央资金实际支付1651.4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6.51%;地方配套资金实际支出1229.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1.77%。

其中淮南市2024预算总额8103.12万元,2024年实际支付1629.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0.11%。其中,中央财政全年预算数5529万元,实际支付4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23%;地方配套资金全年预算数为2574万元,实际支付1229.20万元,预算执行率47.75%。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科学性分析

资金采取项目法进行分配,安排用于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并通过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审查的《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中子项目,并根据子项目进度、建设内容和专项资金使用方向进行科学分配。

2.资金下达及时性分析

示范工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合规性分析

示范工程已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资金使用规范性分析

示范工程严格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6号)相关规定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使用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0〕222号)的有关要求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5.资金执行准确性

按合同约定结合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支付。但示范工程2024年总体上预算执行率偏低。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示范工程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分析

对本项目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已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总体绩效目标要求

示范工程2024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251.47公顷、修复废弃矿山(矿点)117个、消除地质环境隐患点56处、新增林地面积27公顷、新增草地面积30公顷、土地复垦面积120公顷,项目实施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有所提升,矿区及周边人居环境有所改善,受益人群数10万人。

淮南市2024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45.04公顷、修复废弃矿山(矿点)65个、消除地质环境隐患点31处、新增林地面积14.93公顷、新增草地面积16.59公顷、土地复垦面积66.35公顷,项目实施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有所提升,矿区及周边人居环境有所改善,受益人群数5.53万人。

2.总体完成情况分析

示范工程2024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57.9公顷、修复废弃矿山(矿点)78个、消除地质环境隐患点61处、新增林地面积31.13公顷、新增草地面积30.27公顷、土地复垦面积125.25公顷,项目实施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有所提升,矿区及周边人居环境有所改善,受益人群数21.3万人。

淮南市2024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98.86公顷、修复废弃矿山(矿点)47个、消除地质环境隐患点30处、新增林地面积19.72公顷、新增草地面积14.15公顷、土地复垦面积72.89公顷,项目实施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有所提升,矿区及周边人居环境有所改善,受益人群数5.53万人。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矿山生态修复面积计划值为145.04公顷,全年实际完成98.86公顷,完成率68.16%。

2)修复废弃矿山(矿点)数量计划值为65个,全年实际完成47个,完成率72.31%。

3)地质环境隐患点消除数量计划值为31个,全年实际完成30个,完成率96.77%。

4)新增林地面积计划值为14.93公顷,全年实际完成值19.72公顷,完成率132.08%。

5)新增草地面积计划值为16.59公顷,全年实际新增14.15公顷,完成率85.29%。

6)土地复垦面积计划值为66.35公顷,全年实际完成72.89公顷,完成率109.86%。

(2)质量指标

本项目2024年度计划完成质量指标包括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和植被成活率不低于90%。

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均稳步推进,尚无已验收项目,因此暂不评价质量指标绩效完成情况。

(3)时效指标

本项目2024年度计划完成时效指标为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时间按时开工率100%,实际项目按时开工率达到100%,已完成既定指标。

(4)成本指标

本项目2024年单位成本控制数目标值为≤60万元/公顷,实际存在已完成投资但暂未形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的情况,待后期形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后,预计该指标将≤60万元/公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2024年度计划完成人居环境改善不低于5.53万人,实际完成人居环境改善5.53万人,已完成既定指标。

(2)生态效益指标

2024年度计划增加植被覆盖率不低于15%,实际增加植被覆盖率15%,已完成既定指标。

(3)经济效益指标

2024年度计划土地复垦利用率不低于85%,实际土地复垦利用率85%,已完成既定指标。

(4)可持续效益指标

2024年目标为后期管护持续时间≥3年。目前项目紧张有序推进,无已验收项目,因此暂不评价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度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实际完成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区域涉及的县市区上报满意度显示,调查对象对“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的总体满意度≥95%,达到绩效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淮南市历史遗留矿山数量多、生态破坏严重,治理工程涉及地质灾害整治、土壤修复、植被恢复等系统性工程,资金需求巨大。2024年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地方配套资金未能按时足额到位,导致关键节点工程延期,既定绩效目标未能如期实现。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推进力度,打造示范标杆

一是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协调联动机制作用,持续强化工程进度管理。按照“前期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验收”的思路,科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分解投资任务,全过程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项目全面完工,促进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的达成。二是组建专家团队,开展全过程技术指导,开展子项目精准服务,挖掘项目亮点,打造矿山修复工程示范标杆。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

拟尽快出台《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明确管理体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项目验收、档案管理等细则,确保工程各项建设工作落细、落实,促进项目规范实施。

3.强化资金管理,提高支出进度

召开市级推进会,明确要求各县(区)严格依照项目施工进度,提前做好资金预算调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进度款足额拨付到位,坚决杜绝“资金等项目”的情况,切实推动项目实物工作量快速增长。加强多渠道筹措地方配套资金,指导各县(区)创新治理修复模式,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工程建设。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自评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有效、结果客观,两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此结果作为完善实施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对于年度结余资金将安排在项目下一年度预算中使用。绩效自评结果将按照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