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编”“审”分离机制 提高国土空间规划审查质效

发布日期:2024-07-04 08:57 来源:用地规划管理科 作者:卫洲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审”分离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推动开展第三方独立技术审查,对受理审查、报批、备案的23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技术审查工作。

一是明确审查要点。要求按照规程审查规划成果的规范性和内容完备性,报政府审批之前需对数据库图数一致性和相关事项落实数据进行审查。

二是加强数据库审查。要求利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审查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质检细则,审查规划入库数据,包括数据成果的规范性、空间关系的正确性、坐标一致性、边界吻合度以及遥感影像、基础地理等现状数据的整合集成情况等,重点审查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强制性内容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成果审查。要求对成果规范性及成果合规性进行审查,成果合规性审查主要审查规划目标、底线约束、产业规划与用途管制、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与特色风貌、设施配套、乡镇驻地规划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