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顺利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精心谋划、认真组织,顺利推进该项工作如期完成。
学习领会工作要义。认真学习《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对及时摸清我市煤炭及伴生矿产资源利用家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意义。
开展实地核查工作。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上一年度数据为基础,指导凤台县局、潘集分局开展基础数据采集、实地核查、质量管控等工作,组织对上年度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且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行调查评估。
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对煤矿开采“三率”指标(采区回采率、原煤入选率、煤矸石与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低品位难选冶矿产资源利用等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并以县区为单位根据评估值对凤台县境内6家煤炭企业、潘集境内4家煤炭企业划分“领先”、“正常”、“落后”3个档次。
加强评估成果运用。对矿山评估划定为领先档次的矿山企业,在项目申请、绿色矿山建设、用地用矿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矿山评估划定为落后档次的矿山企业,将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