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策宣传,提升业务水平
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等七家单位联合印发了《淮南市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规范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淮南市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培训会议。
会议解读了《淮南市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原则与适用范围,从“山、水、林、城”四大方面详细介绍了城市、自然生态及历史人文等风貌规划设计和风貌保护主要内容,同时根据地方自然与人文,展现地域特色,对建筑及景观风貌管控内容及实施提出新的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结合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工作实际,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持续推进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共进,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
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