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规划审批服务 保障城市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密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从加强规划引领、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优化规划审批服务模式。为高效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加快项目推进,依据《关于印发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议事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详细规划审批模式,在符合有关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推行“选址+详细规划+供地+规划设计方案”同步上会,压缩项目规划审批流程。为增强规划指标对市场需求的匹配度,根据区域现状、产业性质、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等,优化详细规划指标设置,采取“刚性+弹性”原则合理设定规划指标和管控要求,赋予地块更多元化、差异化的规划空间,对工业停车位、建筑高度等指标适当放宽要求。
二是建立“土地出让+规划前置”同步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改革,建立工业类项目“土地出让+规划前置”同步工作机制,在招商意向企业前期提前介入指导用地报批、规划设计等工作,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前移至土地出让前期。对符合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的一般工业类项目,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阶段同步发布附带规划设计方案的出让条件,受让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可直接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条件的同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带方案出让”。同时协调住建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大幅压缩项目落地周期。今年以来,审查通过了淮南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项目、淮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规划设计方案,加快推进各园区产业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城融合。
三是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与城市更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努力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加强规划、建筑、景观一体化设计,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按照我市《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结合《淮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对住宅阳台、架空层、面层、设备平台等计容面积计算规则及庭院设置规定等方面予以支持,积极打造高品质住宅。在详细规划编制、土地出让环节前征询市场主体意见建议,结合市场需求和高品质住宅发展要求,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强度和配套设施,推进“好房子”建设。今年以来,落实城市更新相关要求,审查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淮南市洞泉片区城市更新规划、田家庵区国庆片区城市更新规划方案等5个片区城市更新方案,共涉及老旧小区约143个,约56794户。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