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为“大资产”统筹管理提供产权保障

发布日期:2026-01-29 10:37 来源:确权登记科 作者:刘家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为切实推进“大资产”统筹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政府治理效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一是制定操作细则。会同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印发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操作细则》,成立市级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化解工作指引,指导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二是梳理省级清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单下发后,帮助清单项目涉及的产权单位梳理存在的问题,召开市级专班成员单位、相关县区局、产权单位参加的推进会,分解工作任务,逐项目明确解决措施,组织产权单位按照解决措施推进化解。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省、市关于大资产统筹管理的部署安排,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推动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