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林业局积极会商 共同推进用地用林联动审批

发布日期:2026-04-08 17:11 来源:用途管制科 作者:孙剑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为落实部省用地用林联动审批政策精神,提升用地用林要素保障服务效能,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4月7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与市林业局对接联动审批相关事宜,通过部门会商,就强化协同合作、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展开了深入探讨。

一是有序推进,细化操作流程。严格贯彻《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落实市级用地用林联动审批“七个一”工作机制,拟制定更为详细的项目审批流程,依法高效做好用地用林审查审批,切实推动用地用林业务融合。

二是强化联系,完善会商机制。推进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周会商,定期开展项目审批对接,明确部门分工协作,县区属地职责,研判存在问题、构建审批路径,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实现市级项目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审查审批上同步、流程上简化、服务上改善、效率上提升。

三是落实宣传,做好培训解读。今年拟联合开展用地用林联动审批业务培训,及时开展用地用林联动审批政策解读,引导县区(园区)和用地单位用好联动审批政策,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