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煤矿去产能土地收储程序
精准服务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发布日期:2026-04-10 08:57 来源:市土地储备中心 作者:陈晓雨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2025年我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试点城市以来,市土地储备中心积极响应试点工作,主动开展新庄孜矿新工业广场去产能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工作。

完善土地收储程序。根据新庄孜矿新工业广场《国有土地收储框架合同》约定的收储范围,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公山区分局开展权属调查,会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地块进行产权证分割,注销产权证,核查地块是否存在抵押、纠纷、诉讼、租赁等状况。经过地块权属调查、产权核对、状况核查,最终确定了收储地块准确面积,核实了收储地块无抵押、产权纠纷、诉讼、租赁等状况,确保了储备地块权属明晰无争议。

主动招商对接项目。根据新庄孜矿新工业广场储备地块紧临淮河主河道南岸堤坝的特殊位置,以及地块上存有办公楼、调度室等大量可利用资产的实际状况,主动与八公山区政府、市交控集团对接,开展项目招商事宜,拟利用该储备地块及地上资产,开展八公山区低效用地组合供应试点工作,拟引入市交控集团投资建设八公山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利用临淮优势引进船舶智造、船员培训及船台、配套设施建设。通过招商对接,征询项目规划具体要求,编制地块详细规划,满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需要。

积极推进项目供地。根据地块权属调查结果制作拟供地范围宗地图,根据地块详细规划申请规划条件,根据地块规划条件委托开展地价评估和地上资产价值评估。编制供地方案,及时研究土地及地上资产组合供应事宜,组织供地方案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审批。截至2026年3月底,该地块已经按照招商引资需要,公开发布地块出让公告,完成八公山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供地前期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