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四条”举措精准赋能高质量发展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38号文件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涵盖五大方面十四条务实举措,立足专班跟踪服务,从规划引领、用地用林、土地供应、登记发证等多环节,精准配置资源、提升项目审批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落实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专班引领作用,落实局领导联系县区和重点项目,深入推进 “部省市县” 四级联动,紧盯重点项目审批、建设、投产关键环节,全面梳理年度季度开工动员项目,推进动态管理、全程跟踪服务。
二是加强规划空间保障能力。紧紧围绕“十五五”发展规划,衔接重大项目落地需求,正向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实行动态调整重点项目清单。
三是统筹资源保护与利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用好新增与存量、流量与存量建设用地,科学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强化用地计划统筹安排,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强化开发区用地保障机制,推动项目建设与土地供给、规划管控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保障水平。
四是优化产业项目审查流程。重构传统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推行“选址方案+详细规划+供地方案+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并联审查。实施“带方案”供应,大大缩短项目单位拿地时间成本。
五是推进项目登记发证质效。深入推进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设立为企服务专窗,专人提供帮办服务,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便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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