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公告(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编号:淮字遗第(340)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该不动产权利补发权利证书。
1.产权人: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不动产权证号:(99)060012;面积:5975.5㎡;房屋坐落:潘集区田集路西侧。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东路22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联系电话:0554-2699166
公告单位: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3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