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徐克平)

发布日期:2023-06-01 11:4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尚克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1.产权人:徐克平;不动产证号:皖(2016)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07673号;面积:140.41平方米;房屋坐落:田家庵区东方名珠小区1栋102。(依据法律文书注销)

2.产权人:徐克平;不动产证号:皖(2016)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07667号;面积:146.71平方米;房屋坐落:田家庵区东方名珠小区1栋202。(依据法律文书注销)




公告单位: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3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