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庄军)

发布日期:2024-09-30 14:5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尚克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1.庄军 因保管不善皖(2022)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4803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庄军

日期:2024年09月30日